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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多万条个人信息被卖了2.6万元 买卖双方都被判刑了
2018-02-08 07:55:16 来源: 杭州网—每日商报 辛成 骆静怡

  《42人涉嫌出售个人信息300多万条》后续报道

  平时,不少人经常接到陌生的推销电话,对方不仅知道你的姓名、年龄、家庭住址,连居住的房屋面积、开户行信息都一清二楚。去年8月31日,本报曾报道过一起出售个人信息案。300多万条个人信息,只卖了26000元,平均每条信息不到1分钱。

  时隔5个多月,昨天这起案件在江干区人民法院正式宣判。站在被告席上的除了周某1人是卖方以外,其余都是买方。

  杭州人周某是这起案件中所有个人信息的源头。周某是一名房地产自由经纪人,为了扩展业务,从2014年开始,他就有意识地大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除了在多个房地产销售群里与别人交换,或者从同行处购买以外,他还在部分网站上寻找企业法人的相关资料,并抄录下来。个人信息里除了基本的姓名、电话号码外,有些还包括业主的楼盘信息、房号,车主的车牌号、车型、车架号,股民的开户信息等。

  收集好以后,周某再将这些信息发布在房地产群里,如果有人想买,就会主动来联系他,买家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和话费的形式进行转账。300多万条信息,被卖了26000多元。

  法院认为,40名被告以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中被告人周某是信息源头,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但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退出违法所得,且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判决,周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其余被告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均有合法、正当的工作,基本都以开展业务、提高业绩为初衷。同时现有证据证明涉案公民个人信息基本未用于进一步的传播、扩散,截止到案发没有引发其他犯罪,各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除何某系累犯外,都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判决,其余39名被告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六个月,缓刑五年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的罚金。

标签: 个人信息;公民个人信息;多万;认罪态度;房屋面积;缓刑;被告人;有期徒刑;罚金;归案
编辑: 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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