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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花的事业” 让“花儿”茁壮成长
海盐县多管齐下完善学前教育经费管理
2019-03-06 11:12:36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周伟达 通讯员 沈平峰 陆梦婷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希望,而教育事业特别是幼教事业更被称为“花的事业”。近年来,海盐县大力支持学前教育发展,2018年全县公共预算财政安排的教育经费中,学前教育投入达1.11亿元。近日,海盐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经费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经费管理,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让“小花朵”们更好地成长。

  为了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海盐县以学前教育成本为依据,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建立与公益普惠要求相适应的成本分担机制,完善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参与、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实施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并定期调整普惠性幼儿园收费标准。

  海盐县继续加大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着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推动公、民办教育协同发展。从2019年开始,确定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最低标准为:省一级幼儿园每学年6000元/生,省二级幼儿园每学年5000元/生,省三级幼儿园每学年4000元/生,准办园每学年3500元/生。确定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为每学年500元/生;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每学年8000元/生。财政、教育等部门将根据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财政状况、物价变动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为了让每一个海盐的孩子都能接受学前教育,海盐县继续积极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龄前儿童给予资助,对属于特困供养人员的学龄前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龄前儿童、残疾儿童、烈士子女,按照规定标准实行免费学前教育,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营养餐等生活补助,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公平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既要统筹发挥好每一笔学前教育经费的作用,也要做好学前教育经费的管理工作。近年来,海盐县逐步规范幼儿园财务和预算管理,各幼儿园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按规定编制会计年度报告,并自2019年起按相关要求向县财政和教育等主管部门报送年度财务决算。2019年起,会计核算不规范的民办幼儿园,不得再给予财政补助。县财政和教育等部门督促幼儿园加强预算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幼儿园将财政补助收入、保教费收入以及其他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幼儿园收入预算,统筹用于幼儿园人员支出、公用支出以及其他发展性支出。


标签: 学前教育;海盐县;学前教育经费;幼儿园;财政;拨款标准;花朵;公用;公共预算;家庭经济
编辑: 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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