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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最多跑一次”显示改革决心
2019-03-11 17:20:29 来源: 国际在线

  3月8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中央大厅北侧举行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二场“代表通道”集中采访活动,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回答记者提问。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姒健敏:“最多跑一次”是早在2016年下半年,在“放管服”改革过程中浙江省人民政府提出的一个理念,指办一件事要能够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显示出了政府的改革决心。这项改革在2017年写入了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两年多的实践下来,“最多跑一次”得到了巨大的成功。现在浙江省民商事以及企业投资建设审批程序90%以上都实现了最多跑一次,60%的事项可以不跑,在掌上办、网上办。“最多跑一次”改革过程中形成了许多好的做法,或者是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措施,我们希望能够把它固化下来,作为一般性原则和规定。在改革过程当中,我们也发现,许多是要授权给政府的,政府没有授权是不可为的,所以为了保证这项改革的深入,为了保证这项改革能够进行到底,我们就需要这么一部法律。

  在制定这部法律的过程当中,我们主要针对“放管服”这项大的改革,做了几件事,一个是把所有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标准化,对于事中、事后的管理,以及一些特殊的做法,比如说像容缺受理、承诺制许可,还有综合评估评价,一些现实的要求,以及处罚,这些都应该有规定,这就意味着,对“放管服”这项大的改革而言,是有法可依、依法有据了。它的意义就在于,能够“放得开”——放得开,你就要标准化;“管得住”——管得住就应该有规矩,有规则。还有一个就是“服务好”,服务好就是老百姓办事要便利、快捷,这样一来我们就有很多内容需要规范。

  我们在这项改革过程中发现,有48条跟国务院相关部门的法规、规章不太协调,或是需要授权,因为地方人大的立法是高于部门法规的,是跟国务院的法律平级的,这样一来,改革者要有担当,应该于法有据,还要留有空间,把最后一次改革进行到底。这项法律今年1月1号开始实施,我相信对各地的“放管服”来说,都是一个借鉴,也可以说是我们先行先试的一个成果和成功的范例,能够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

标签: 改革过程;全国人大代表;人民大会堂;中央大厅;改革;最多跑一次;代表通道;浙江省;授权;法律
编辑: 方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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