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骗走21名淘宝店主28万余元 岱山一男子损失4万余元
2019-08-30 09:09:50
来源: 舟山晚报

  近期,岱山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电信诈骗案件。岱山一淘宝店主被骗4万余元,同时被骗的还有不同省份的20名受害者,诈骗金额累计达28万余元。

  淘宝“菜鸟”店主中计了

  去年,岱山的韩先生在淘宝网上注册开了一家服装店。注册当天,一自称“林超”的服装“运营商”在千牛APP上加了韩先生,称可以和他开展合作。初入行的韩先生不知其中门路,便加了对方QQ和微信,合作就从这里开始了。

  之后的半年里,这名“运营商”打着日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名号,帮助韩先生在第三方平台上进行商品展示,并多次以展位费、刷单费、提现费等理由,向他累计索要4万余元。1月份,韩先生在提现时出现问题,“林超”称资金被冻结了,需要缴纳2000元借款金才能正常提现。韩先生感觉自己可能遇骗了,向岱山警方报了警。立案侦查后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翁某有重大犯罪嫌疑,并将其列为网上逃犯。

  其实,在韩先生报警前后,很多外地派出所也都接到了类似的报警电话,而这些案件的源头,都是这个神秘的“运营商”——翁某。

  骗了21名淘宝店主

  1月份,翁某被福建宁德车站派出所抓获,并移送岱山县看守所羁押。翁某,90后,福建福鼎人,无业。

  去年6月,翁某在四川眉山租了一间房,通过QQ群等途径获取淘宝店铺数据。为了增加“客户量”,他还从网上找了林超做兼职帮其联系“客户”,成功一个便给其几十元好处费,之后由翁某利用林超这个身份实施诈骗。

  其间,翁某利用日辉、星辉等公司名义注册的QQ或支付宝账号实施诈骗,而这些公司也是疑似以诈骗为目的而成立的空壳公司。

  仅半年时间,翁某便以入驻费、展位费、刷单费等为由,共诈骗21名淘宝店主28万余元,其中不乏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他们中的张某还是一名刚做完移植手术的尿毒症患者。而实际上,翁某仅花了极少的资金代为运营,其余资金都被他用来偿还债务。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实施、隐瞒真相的方式对不特定人员进行电信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到案后,翁某不仅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未能如实供述,认罪、悔罪态度较差,并且在明知被害人张某系病重患者情况下依然实施诈骗,没有退赃,可以对其从重处罚。等待他的,将是3年以上10年以下的铁窗生涯和高额的罚金。

  检察官提醒市民:网络交易需谨慎,遇到异常收取各类费用的还需多留个心眼,必要时及时报警!

标签:运营商;店主;翁某;淘宝;淘宝店主
编辑:凌鑫
精彩推荐
浙江在线地方中心版权所有
  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城市频道 > 浙江本地 > 舟山  正文

“运营商”骗走21名淘宝店主28万余元 岱山一男子损失4万余元
2019-08-30 09:09:50 来源: 舟山晚报

  近期,岱山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电信诈骗案件。岱山一淘宝店主被骗4万余元,同时被骗的还有不同省份的20名受害者,诈骗金额累计达28万余元。

  淘宝“菜鸟”店主中计了

  去年,岱山的韩先生在淘宝网上注册开了一家服装店。注册当天,一自称“林超”的服装“运营商”在千牛APP上加了韩先生,称可以和他开展合作。初入行的韩先生不知其中门路,便加了对方QQ和微信,合作就从这里开始了。

  之后的半年里,这名“运营商”打着日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名号,帮助韩先生在第三方平台上进行商品展示,并多次以展位费、刷单费、提现费等理由,向他累计索要4万余元。1月份,韩先生在提现时出现问题,“林超”称资金被冻结了,需要缴纳2000元借款金才能正常提现。韩先生感觉自己可能遇骗了,向岱山警方报了警。立案侦查后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翁某有重大犯罪嫌疑,并将其列为网上逃犯。

  其实,在韩先生报警前后,很多外地派出所也都接到了类似的报警电话,而这些案件的源头,都是这个神秘的“运营商”——翁某。

  骗了21名淘宝店主

  1月份,翁某被福建宁德车站派出所抓获,并移送岱山县看守所羁押。翁某,90后,福建福鼎人,无业。

  去年6月,翁某在四川眉山租了一间房,通过QQ群等途径获取淘宝店铺数据。为了增加“客户量”,他还从网上找了林超做兼职帮其联系“客户”,成功一个便给其几十元好处费,之后由翁某利用林超这个身份实施诈骗。

  其间,翁某利用日辉、星辉等公司名义注册的QQ或支付宝账号实施诈骗,而这些公司也是疑似以诈骗为目的而成立的空壳公司。

  仅半年时间,翁某便以入驻费、展位费、刷单费等为由,共诈骗21名淘宝店主28万余元,其中不乏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他们中的张某还是一名刚做完移植手术的尿毒症患者。而实际上,翁某仅花了极少的资金代为运营,其余资金都被他用来偿还债务。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实施、隐瞒真相的方式对不特定人员进行电信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到案后,翁某不仅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未能如实供述,认罪、悔罪态度较差,并且在明知被害人张某系病重患者情况下依然实施诈骗,没有退赃,可以对其从重处罚。等待他的,将是3年以上10年以下的铁窗生涯和高额的罚金。

  检察官提醒市民:网络交易需谨慎,遇到异常收取各类费用的还需多留个心眼,必要时及时报警!

标签: 运营商;店主;翁某;淘宝;淘宝店主
编辑: 凌鑫
Copyright © 1999-2022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