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维护中存在重调处轻监察现象”“‘三农’项目的工程监管相对松懈,执法力量薄弱”“基层卫生医疗设施条件薄弱”……在日前举行的普陀区人大评议工作会上,区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区人大代表畅所欲言,辛辣指出被评议部门的一些不足,并对下一步整改落实提出科学意见。
开展工作评议是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丰富监督形式、提升监督实效的有效载体。今年以来,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创新工作机制,拓宽监督渠道,组织开展了对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陀区农林水利围垦局、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3个政府部门的工作评议,促进部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干部队伍建设。
为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明确今年重点对部门落实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民生实事项目推进进度情况、解决群众来信来访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评议。此外,普陀区人大常委会还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评议小组,明确评议前期、调研期间和评议阶段要做的工作。
评议是手段,整改是目的。目前,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已把工作评议报告印发至相关部门,要求被评议部门在明年2月底前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书面报告,对整改情况不满意的,将开展质询等程序,直到问题得到解决、意见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