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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为农村公路配“管家” 全面实施三级“路长制”
2018-09-25 10:52:24 来源: 舟山日报 汪超群 缪筱

  近日,普陀区出台农村公路“路长”工作方案,全面推行区、镇(街道)、村三级路长制,给农村公路配“管家”。

  据了解,各级路长为农村公路(包括沿线陆岛码头、渡口)建设、养护、管理、运营和路域环境整治的总负责人,需对上级交办督办、社会举报反映、日常养护中发现的问题实行重点巡查,并及时上报。区级路长不少于每月1次巡查,镇(街道、管委会)级路长不少于半月1次巡查,村级路长不少于每周1次巡查。

  路长巡查内容包括公路可视范围内是否存在乱采乱挖、乱搭乱建问题;公路是否存在废品垃圾、违法广告;公路路面及道路两侧是否存在占道经营、超限超载、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现象;公路边河道是否是黑臭河、河面是否有成片漂浮物、河底有无明显淤积;公路范围内是否存在绿化缺失或绿化过高等问题;码头(渡口)周边环境是否存在“脏乱差”问题;候船码头(渡口)设施是否完善,标识标志是否齐全等。

  除三级路长制外,普陀区农村公路各路段还设立了农村公路专管员,在路长的监督指导下,随时排查农村公路、陆岛码头的安全隐患,保障农村公路、岛际水路的安全畅通。

标签: 普陀区;巡查;工作方案;街道;管家;码头;渡口;公路;养护;安全隐患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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