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新城交警在舟山中学周边试点划了12个“熊猫车位”。为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完善交通设施,规范接送学生车辆停放秩序,舟山市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在新城范围内率先试行“熊猫车位”管理措施。
“熊猫车位”是指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允许持有“熊猫车位”使用牌证的接送学生车辆临时限时停放的车位。接送学生车辆须做到“亮证停车、即停即走、即下即走、即上即走”,其他任何时间段内任何车辆均不得使用“熊猫车位”停放。“熊猫车位”为黄底色,中间绘有白色熊猫卡通图案。
据介绍,“熊猫车位”使用牌证由学校与属地交警大队(或中队)共同核准,由学校发放。使用“熊猫车位”应当亮证,统一放置在汽车前挡风玻璃右下角。无标志车辆或未放置标识车辆,不得在“熊猫车位”停放,对违规停放的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