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闲置资源“活”起来,缓解周边居民晚上停车难
定海住建局停车场将对外错时开放
9月中旬起,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开放机关停车场,实行“错时停车”,缓解周边居民“停车难”问题,积极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图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定海山”
停车场划分开放、非开放区域
“我们希望让闲置资源‘活’起来,促进停车资源良性互动,真正做到物尽所用、资源共享。”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到晚上,我市很多停车场呈现出“拥挤”和“冷清”两种对比鲜明的景象:一些单位停车场一到晚上便空空如也,而周边居民小区停车位则不够用,导致附近居民只能将车停在路边。
为了推行“错时停车”,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对停车规定作出修改:将内部停车场划分为开放停车区域和非开放停车区域,并设置明显标志;工作日夜间停车时间为18∶00至次日8∶00,驶离时间为次日早上6∶30至8∶00;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全天开放,但车主必须在节后第一个工作日早上8∶00前驶离;原则上在21∶00至次日6∶30内不允许存取车辆;如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取消内部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的,将提前通知相关车主。
东园、蓬莱居民可持证申请
该负责人表示,“错时停车”将试行两个月,停车位暂定15个,并且实行“一对一”签约认领,只限7座以下小型家庭自用客车,每户家庭最多只能申请1个泊位。即日起,东园社区、蓬莱社区居民可持本人身份证、本社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定海区环城东路92号A幢417室申请,联系电话:8127506(工作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12日。
经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车辆停放协议,居民领取停车许可证,停车证暂实行两个月一核。如申请泊位的数量多于开放泊位数量,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决定停放车辆,抽签及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两个月后根据车主遵守停放协议情况及上级相关规定,再次签订一年期停放协议。如上级无其他要求及规定,一年后仍可根据遵守协议情况及本单位空余车位情况续签停放协议。
违反协议将被取消停车资格
此外,车主在停车时需要注意:社会车辆进出停车场,必须凭错时开放通行证,并按规定有序停放,不得占用单位留用车位和其余相关区域,对于第一次违反协议未按照规定存取车辆的,予以提醒,第二次违反的直接取消停车资格,并计入信用档案,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开放车位”;车主必须自觉遵守停车场规定,服从保安的指挥,做到文明停车,对不服从管理、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车主,单位有权取消其停车资格;车辆停放过程中损坏停车场设施及单位其他设施的,车主须照价赔偿;车辆停放后不得进入办公场所。
“错时开放的内部停车场暂实行免费开放,属于公益性停车场地,仅提供场地使用,不负责财物保管,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遗失、车辆刮擦损毁等所致法律责任。”该负责人补充说,试行期后如实行收费停车,免责声明仍然有效,车主有异议的可选择退出停车;上级如统一出台相关政策规定的,按上级政策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