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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扫除首个恶势力犯罪集团 团伙首犯获刑18年
2018-08-17 14:22:27 来源: 舟山日报 方智斌 王雄军 周继祥

  近日,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王斌、胡增、陈琪、谢海平的上诉,对其所涉案件维持原判。随着终审裁定生效,我市首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宣告覆灭。

  该案中,恶势力犯罪集团头目王斌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其余8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至8年不等刑期;继续追缴王斌、徐林峰、林大杰、张燚、谢海平的违法所得。

  2016年9月18日上午9时17分,定海区公安分局城东派出所接到报警:定海东河中路某建设有限公司内有人闹事。经现场初步询问,系王斌强揽某工程未果,用烟灰缸砸伤该公司负责人头部。 9月20日,定海区公安分局对王斌等人涉嫌强迫交易案立案侦查,当日犯罪嫌疑人王斌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定海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9月22日,多名犯罪嫌疑人落网,并在犯罪嫌疑人胡增住处查获疑似枪支、疑似弹丸、管制刀具等物品。

  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发现,被告人王斌系定海区昌国街道茅岭村村民,2012年注册成立浙江昌泰建设有限公司舟山定海解放分公司(后该公司注销),2015年又注册成立了浙江凌泰实业有限公司。从2011年起,王斌单独或伙同被告人徐林峰、张燚、谢海平、林大杰、潘宏舟、张树新、陈琪、胡增等人,利用其茅岭村村民的身份,用暴力殴打、威胁阻拦施工等手段强揽茅岭村区域的工程,或通过敲诈勒索,获取非法利益。同时,王斌等人又无视社会秩序,随意殴打他人、毁坏财物,造成恶劣影响。

  今年2月8日,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斌一案作出刑事判决。被告人王斌、胡增、陈琪、谢海平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5月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两个月,该案于近日审结并作出如上判决。

  目前,我市正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利用家族和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10类黑恶势力,并结合实际,继续聚焦“三强三霸”等违法犯罪行为,紧盯黑恶势力涉足建设项目中的配套工程、农村小工程小项目等情况。舟山正在打造“全国最安全城市”,广大人民群众应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政法机关对提供犯罪线索的群众依法保护,对举报人的信息严加保密,对举报线索协助破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予以重奖。凡对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标签: 恶势力犯罪;上诉;犯罪嫌疑人;公安分局;被告人;原判;终审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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