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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首轮巡察12单位 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0多万
2019-02-03 09:54:50 来源: 温州网 杨晓宴 陈显英

  记者昨从鹿城区了解到,1月中旬以来,鹿城区委组织对该区首轮12家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经核查,12家单位在2个月的整改期限内已建章立制58项,党纪政务处分14人,口头效能告诫7人,通报批评、职务调整等组织处理116人次,提醒谈话72人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0多万元。通过实地核查,12家单位共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39个,督促追责12人,督促建章立制33项,提出限期整改建议35条。

  据悉,首轮巡察共有7名区领导先后参加12个被巡察单位反馈会,共向10位区分管领导抄告160个问题和47条相关建议。巡察整改核查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机构三家单位联合开展,抽调三家单位业务精干力量组成4个核查组,每组配备3人。同时,四个核查组是在无预告随机时间到被巡察单位及其下辖站所、村(社区)进行实地核查。

  为解决“脸拉不下来”“话说不出口”等问题,此次核查实行区委巡察组组长带队交叉核查制,即在实行熟人回避的前提下,A组组长核查B组所巡察的单位,B组组长核查C组所巡察的单位,同时对核查结果实行组长负责制,核查报告由全体核查组成员签字备存。

  鹿城区首轮巡察的12家党组织涉及机构改革的有6家,分别是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质监局、规划鹿城分局、国土鹿城分局。核查中,坚持改革推进与整改落实两不误,事随人走、账随事走,做到责任主体不悬空、巡察整改不断档。

  对于核查中发现的需要进一步整改到位的问题,鹿城区委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务必要在2月底前严格按照“六见”标准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届时区委还将再次组织核查,对整改不力、“新官不理旧账”的,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标签: 巡察;核查;整改;首轮;鹿城区委;追责;经济损失;整改建议;整改期限;整改情况
编辑: 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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