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市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工作人员走进平阳县各大河蟹与甲鱼养殖场开展国庆节前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督查行动。
当天,执法人员对温州市科隆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平阳县诚通养殖有限公司、平阳县拉哈甲鱼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平阳县金顺甲鱼养殖场进行了专项检查,均未发现违规情况。
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以“乌鳢、鲶鱼、甲鱼、牛蛙、海捕虾、小龙虾”(四鱼两虾)和“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氯霉素、海捕虾保鲜剂”(三药一剂)为中心的初级水产品禁用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工作,落实监管责任。
同时,我市还结合三年餐饮业整治提升行动,实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整治工作,并通过各类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强化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