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记者从温岭法院获悉:该院少年刑事审判庭于3月26日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浙江省仅有两家法院获此殊荣。
2008年1月,温岭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正式启用。10年来,该庭以审判工作为依托,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庭上,法官注重教育疏导,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分析犯罪原因,引导他们在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庭下,法官对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长进行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对判处非监禁刑及部分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犯进行集中回访;每一个案件宣判以后,法官都会同公诉机关、辩护人、合适成年人,当庭对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心理抚慰,引导他们悔过自新、积极向上。
同时,少年庭开展圆桌审判,落实指定辩护,发送司法建议,体现人文关怀,保护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改善惩教环境。
2010年,温岭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与温岭市综治委、公安局、司法局、关工委等单位,联合建立了集安置、帮教、监管于一体的“阳光驿站”,将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分别送入6个“阳光驿站”进行安置帮教,后逐步扩充成为归正青少年“阳光驿站”,使其覆盖多数辖区乡镇(街道)、村(居)以及企业。至今,温岭共有8家“阳光驿站”。
未成年人犯在“阳光驿站”接受帮教,有的在帮教期间得到了复学、考上大学的机会,有的学到了谋生本事,多名未成年人犯在刑满释放后被介绍到帮教基地工作。
2015年,少年刑事审判庭深化“阳光驿站”机制,由温岭市关工委在法院设立“阳光驿站·亲情工作室”,关工委物色人员组成团队常驻法院,出庭担任少年犯亲情缺失时的合适成年人工作。自2014年12月起,合适成年人出庭率达100%。
通过多年努力,温岭的未成年人犯罪率稳中有降,2014年为130件193人,2015年为111件179人,2016年为83件100人,2017年为51件62人,2018年为35件47人。
4月11日,记者从温岭法院获悉:该院少年刑事审判庭于3月26日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浙江省仅有两家法院获此殊荣。
2008年1月,温岭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正式启用。10年来,该庭以审判工作为依托,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庭上,法官注重教育疏导,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分析犯罪原因,引导他们在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庭下,法官对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长进行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对判处非监禁刑及部分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犯进行集中回访;每一个案件宣判以后,法官都会同公诉机关、辩护人、合适成年人,当庭对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心理抚慰,引导他们悔过自新、积极向上。
同时,少年庭开展圆桌审判,落实指定辩护,发送司法建议,体现人文关怀,保护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改善惩教环境。
2010年,温岭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与温岭市综治委、公安局、司法局、关工委等单位,联合建立了集安置、帮教、监管于一体的“阳光驿站”,将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分别送入6个“阳光驿站”进行安置帮教,后逐步扩充成为归正青少年“阳光驿站”,使其覆盖多数辖区乡镇(街道)、村(居)以及企业。至今,温岭共有8家“阳光驿站”。
未成年人犯在“阳光驿站”接受帮教,有的在帮教期间得到了复学、考上大学的机会,有的学到了谋生本事,多名未成年人犯在刑满释放后被介绍到帮教基地工作。
2015年,少年刑事审判庭深化“阳光驿站”机制,由温岭市关工委在法院设立“阳光驿站·亲情工作室”,关工委物色人员组成团队常驻法院,出庭担任少年犯亲情缺失时的合适成年人工作。自2014年12月起,合适成年人出庭率达100%。
通过多年努力,温岭的未成年人犯罪率稳中有降,2014年为130件193人,2015年为111件179人,2016年为83件100人,2017年为51件62人,2018年为35件4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