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多万元欠款达成协议后,执行一波三折
据了解,2017年3月,该塑料厂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安徽黄山某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经过审理和调解,双方就400多万元欠款的支付达成协议,但偿还过程一波三折,机电公司始终没有按照协议还钱。3个月后,该塑料厂向黄岩法院申请案件强制执行。当年底,机电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滕某斌在温州机场被公安机关布控,并被带回法院制作笔录。双方再次签订和解协议,为了添一份保障,滕某斌及其妻子开办的房产公司为协议提供担保。然而,滕某斌仅支付了40余万元,又杳无音信了……
虽然滕某斌消极对待执行,但那份担保承诺书还是让承办此案的柯法官很有信心——只要公司名下有财产,就算躲着不偿付依然可以强制执行。问题是滕某斌夫妇的公司在上海、安徽等地经营,财产比较分散,异地调查牵涉广、花费精力大,执行人员很难抽出一整段时间去做详尽的调查。
黄岩法院发布律师调查令,执行款悉数到位
为了尽快取证,柯法官想到了律师调查令。“经申请执行人特别授权的代理律师可以书面向执行法院申请调查令,在人民法院调查令授权范围内,就被执行人的财产、身份等相关信息进行调查。”柯法官告诉记者,2018年7月,浙江省高院出台《关于在民事诉讼和执行程序中试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意见》,首次将律师调查的权限扩大到执行中。于是,黄岩法院立即向申请执行人律师签发了律师调查令,内容是向上海房地产管理中心申请调查滕某斌的财产信息,向安徽歙县房地产管理局调查其妻子的房地产公司情况。
在上海的调查很顺利,安徽的情况相对复杂,代理律师跑遍了和房产相关的业务部门,期间黄岩法院又重新签发调查令,对律师调查的内容进行了更改。历时2个月,律师终于“挖”到一条重大财产线索——滕某斌妻子名下的房产公司尚有未售出房产和土地。
法院当即开具查封裁定,但由于该公司也不景气,被当地政府收购,柯法官跟政府方协调后,由滕某斌妻子开办的房产公司、当地政府委托的第三方与申请人达成三方和解协议,并由当地政府委托的第三方进行偿付。
近日,这笔近300万元的欠款终于汇入黄岩法院的案款账户。
对于律师调查令,很多人都比较陌生,这是个什么“令”?浙江省高院于2018年7月出台的《意见》中,律师调查令指的是“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过程中,经申请执行人特别授权的代理律师可以书面向执行法院申请调查令,在人民法院调查令授权范围内,就被执行人的财产、身份等相关信息进行调查。
将法院调查跟律师调查令有机结合,能更好发挥律师主观能动性,拓宽对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的渠道和空间,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执行效率,在一定程度上能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逃避债务,最大限度保障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