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温岭、黄岩等地相继发生居住出租房火灾,造成了人员受伤和一定的财产损失。为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严防同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我市对此进行追责问责,并进行详细情况通报。
据了解,8月26日,黄岩区西城街道大树下二区139号民房发生火灾,幸无人员伤亡。起火建筑为四层砖混结构的居住出租房,经火灾事故调查认定,因为房东未将电动车停放在隔离区,电瓶车故障引发事故,造成过火面积8平方米。
火灾事故发生后,该区公安分局第一时间对事故进行追责问责,对责任人夏某采取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对责任区民警徐某进行工作性约谈,对城西所分管副所长缪某按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记分记3分。此外,西城街道纪工委还对大树下村委会主任叶某、该村分管消防的村干部王某、村网格员喻某开展警示谈话并扣除考核奖。
而“6·13”温岭市城东街道横湖小区357号出租房火灾事件中,城东街道也对责任人驻村干部张某、村党支部书记郭某、村委会主任陈某实施诫勉谈话,并对网格员林某和俞某进行约谈,并扣除本月考核奖600元。
“通过严格追责问责,层层传导压力,来进一步压实火灾防控线。”市消安委工作人员介绍,下阶段,我市将督促各地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健全网格化管理,形成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最严的要求、最实的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