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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成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
2018-07-06 09:31:24 来源: 台州日报 叶晨阳

  记者从市农办了解到,经有关部门推荐,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审定,农业农村部日前正式批准玉环市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

  近年来,玉环市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基础。

  根据试点有关方案,未来一段时间,玉环将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进一步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多种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届时,老百姓比较关心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也将得到解决。”玉环市农村经营管理站站长左贵启表示。

  此次改革试点,将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建立健全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制度,明确收益分配范围,规范收益分配顺序,确定收益分配比例,并对收益分配条件、标准及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作出具体规定,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所占有集体资产股份的收益分配权。同时,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有偿退出权。建立成员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的条件和程序。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继承权。明确和规范股份继承条件和办理程序,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集体资产股份,可收归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也可按一定规程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清,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基础性问题和普遍难题,是造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产生纠纷的关键。左贵启说,下阶段,玉环将遵循“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作出的贡献等因素,合理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试点期间,由市结合乡镇(街道)探索制定指导性的成员身份确认规范,以村为单位制定成员身份界定具体办法。成员身份的确认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标签: 玉环市;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农村集体经济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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