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村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天台县坦头镇出台《村干部履职行为“15字标准”》, 即“讲政治、听安排、敢担当、愿服务、树形象”。规范干部履职行为,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推动“清廉村居”建设。
日前,坦头镇溪南村办公楼里召开了一场财务通报会,溪南村支部书记裴显秀正在向各位村民代表通报村集体经济的收支情况,“村里用的每一笔钱都会公开公示,大家有问题的,可以直接来找我们了解。”
今年,溪南村争取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要修建一幢出租房公寓大楼,安置淘宝村众多的外来人员。
“从方案制定、到招投标、再到开工建造,村干部真的是干了不少事。”裴显秀说,修建出租房公寓能顺利进行,离不开村干部的率先垂范。村里这几年发展特别快,汽车用品产业也跟着进一步壮大。
“清廉为民表达的不仅仅是不吃、拿、卡、要,更要求我们真心真意为老百姓谋实事。”裴显秀说,“15字标准”让村干部作风更严实,更愿意为群众服务好,无形中带领村民转变村风、民风,实现创业增收。不仅是溪南村,镇里也是铆足了劲,想方设法帮助全镇各村壮大集体经济。
而在五百村,村民们也发现了村干部们的一个变化。“找村干部反映问题,村干部也会尽全力解决,而不会像以前那样,大事小情都推到村长、书记那里去。”五百村村民徐福荣觉得,村干部不相互推诿扯皮,就是负责任的表现。
对于“15字标准”出台后,各村干部身上发生的细微变换,坦头镇党委书记梅安虎有很深的感触:“简简单单几个字,却对规范我们每一名农村干部履职行为、提升农村干部的履职状态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我们将把‘15字标准’作为村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之一,选好人,用好人。”梅安虎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的规范化管理监督,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资金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让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全镇想干事、肯干事、不出事的勤廉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