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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检察机关着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2018-03-02 09:13:08 来源: 台州日报 陈兴多 崔 瑛

  3月1日,浙江省检察机关非公经济检察教学基地在市检察院授牌。“教学基地将依托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台州创新中心以及台州民营经济学院等平台优势,为检察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与人才保障。”浙江省非公经济检察教研组组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孔璋说。

  当天下午,一场以“持续推动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深入开展,积极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为主题的座谈交流会在市检察院召开,我市一批民营企业负责人应邀参加了座谈。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等检察职能,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不断创新服务举措,为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

  贯彻绿色司法理念,营造民企发展良好法治环境

  台州是全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区、民营经济的重要发祥地。活跃的民间投资,庞大的市场主体,也给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6年,市检察院就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动员大会,在11家民营企业设立检察工作室,部署开展主题专项活动。去年,市检察院又出台了《台州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持续发力,在浙江省检察院组织的服务非公精品案事例评选活动中,台州的入选数量占五分之一,居全省第一。

  “司法的目的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而非抑制。”市检察院经济检察部主任王荣军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加快转变司法理念,注重办案方式方法,坚持依法办案与保护企业正常经营、合法权益并重,将“轻拿轻放”的理念落实到办案当中,力争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安全感。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对110名情节轻微、可从轻处理的企业负责人、高管及科技人员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或变更强制措施,防止因办案影响企业正常运转。

  “让我们企业感受很深的就是,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的同时,非常注重避免因办案而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杰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施国友说。

  企业的健康发展,需要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市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妨害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危害市场正常秩序的犯罪活动,先后开展了打霸拔钉、治乱除患、护航发展专项整治活动,对企业反映强烈的一些地方村霸、地霸、工程霸依法严厉惩治。如温岭市检察院通过提前介入侦查,成功打击了一批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犯罪行为。

  推行“妈妈式”服务,谱写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新篇章

  2月22日,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我市就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大会,旗帜鲜明地提出要回应习总书记的嘱托,答好新时代的命题,奋力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

  检察机关如何答好这道时代命题?对此,孔璋表示,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于通过履行检察职责,实现对民营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促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关键措施则在于加强检企之间的沟通,把握“妈妈式”服务的“五心”内涵,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通过开展有关维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专项法律监督,强化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特殊保护。

  在办理王某某内幕交易案中,市检察院向涉案企业发送检察建议书,建议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同时以“民营上市企业的法律风险”为主题,对上市公司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授课,实现了检企关系的良性互动。

  在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多跑几次”,切实为企业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增强企业的司法获得感,正是深化检企沟通的有效举措之一。“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难免会遇上法律层面的难题。值得高兴的是,台州两级检察院始终关心呵护民营经济,在企业从业人员犯罪防控等方面,给我们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台州银行副行长陈剑敏说。

  台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杜斌介绍,下阶段,全市检察机关还将在完善互动平台、形成长效机制、强化司法综合保障等方面持续精准发力,推进检察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深入开展。

  各基层检察院也进一步研究落实服务民营企业的各项具体措施,畅通沟通渠道,拓宽服务范围。如椒江区检察院与方远集团公司签订关于护航民营经济、搭建亲清平台工作的意见;三门县检察院成立民营企业检察+服务团,向全县34家“218”工程企业征询服务需求;玉环县检察院和双环传动公司建立微信群,实时解答法律问题等,全力为再创台州民营经济新辉煌画好“同心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标签: 司法理念;民营经济;法治环境;民企;检察院;台州;服务保障;机关;民营企业;浙江省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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