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的脚步越来越近,过年的氛围越来越浓,零零散散的鞭炮声也在台州的大街小巷响起。昨天上午,记者从台州市公安局获悉,1月以来全市破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刑事案件4起,刑事拘留9人,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政案件46起,行政拘留53人,18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
2月4日上午,椒江区名豪假日雅苑小区内,一位业主因“谢年”燃放烟花爆竹,被区西派出所民警查获。按照相关规定,该业主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黄岩区的王某想抓住烟花爆竹销售旺季赚点钱,未经审批许可,偷偷在家门口销售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查获。2月3日,王某因非法买卖、存储烟花爆竹,被黄岩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6日。
根据今年的规定要求,限制燃放的区域,包括三区以及集聚区东部新区全部范围。允许燃放的时间只有农历除夕前一日、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八、正月十五这5天的时间。
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部门将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则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台州市消安委倡议,希望广大市民参与到春节不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中来,为守护春节期间的“台州蓝”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