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在北京召开的“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更大成功——中国改革(2017)年会暨深改五周年高层研讨会”上,仙居县凭借绿色化发展改革入选了“2017中国改革年度案例单位”名单,这是全省唯一一个入选单位。
近年来,仙居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立县”战略不动摇,扎实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走出了一条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双赢”的绿色化发展改革之路。为此,仙居县先后获得国家生态县、全国首批国家公园试点县、浙江省唯一一个县域绿色化发展改革试点县、浙江省首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等荣誉称号。
“我们按照‘中国山水画城市’建设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公园试点建设、绿色化发展改革试点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制定了《仙居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5-2020年)》等,目前完成20个乡镇街道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编制,形成了从宏观到微观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体系。”仙居县绿色办副主任方宇告诉记者,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签订生态文明工作目标责任书,将生态文明列入县对部门和乡镇(街道)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并增加生态文明考核内容和权重,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与此同时,仙居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投入力度,2016年县财政落实生态环保资金29762万元,相比2015年增长5%。此外,国家公园生态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00万元、落实林业生态建设项目资金203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535万元;拨付新农村建设资金4242万元、污水处理费1530万元,配合环保部门落实环保专项资金2591万元;其他环境保护项目投入36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