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绍兴市中医院组织专家来到越城区马山镇红江村,开展“义诊送下乡”活动。市中医院表示,将不定期到村里为村民提供义诊、医疗咨询和健康讲座等服务。对红江村的困难村民,医院派人提供一对一诊疗服务,对符合政策的村民优先办理惠民医疗优惠证,对村委指定村民实行先转诊再交费等服务。
“世界上只有一种病,就是穷病。”这句来自当下热门电影《我不是药神》中的一句话戳中了不少贫困患者的痛处。不过,在绍兴,贫困患者的境遇好很多,化解治疗重大疾病的高值药品已有28种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而且大病保险起付线低于全省标准,报销上不封顶。此外,绍兴市还推出医疗救助、惠民医疗等制度,使贫困患者看病不再难,看病不再愁。
特殊药品有报销
化解治疗重大疾病的高值药品,往往对普通家庭造成重大灾难性风险。今年1月1日起,包括阿达木单抗、尼洛替尼在内的28种特殊药品已纳入浙江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其中19种特殊药,参保患者在已购买相应数量后,按规定申请可获得药品生产企业或慈善合作机构的免费赠送。
据了解,2016年绍兴市就制定了全市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并于2017年1月起全面实施,覆盖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各类参保人员。
在绍兴市,大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剩余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2.5万元)可再报销60%,上不封顶。这相对于全省的标准“大病保险起付线(3万元左右)可至少再报销50%,最高封顶45万元”又要高出许多。
按绍兴市大病保险政策,参保人员购买28种特殊药品,8000元以上至30万元以下部分,大病保险基金报销50%,年度内最高享受医疗保险大病补助14.6万元。“我常年需要服用治疗癌症的药品爱必妥。一年下来的费用是28万元。有了大病医保后,我可以报销13.6万元,自己需负担14.4万元。”家住柯桥区平水镇的沈先生表示,大病医保减轻了整个家庭的压力。
此外,贫困人口在此基础上还有望获得更大的优惠。据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门针对贫困人口的倾斜性医疗保障政策也正在制定中,计划明年正式实施。
不限病种都要救
为帮助贫困患病,绍兴市各区、县(市)近年来陆续出台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
据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绍兴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最大的特点就是不限病种,“总的来说就是‘小病治,大病救’,不限病种,这在全省是领先的。”
以越城区为例,一名贫困患者就医后,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之后,其自负部分纳入救助范围,不限病种。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程度确定救助比例实施分类救助,其中第一类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实施全额救助,各类被救助对象年度最高救助额为10万元。
除了基本救助,还有特种救助。如柯桥区,针对肾、骨髓和肝移植,根据救助对象的实际情况最高给予定额25万元的救助。为了方便结算,越城区、上虞区等还实行医疗救助“一卡通”,运用市民卡、社会保障卡等结算平台,救助费用采取医疗机构先行垫付的方法,由医院定期向民政部门申请结算,实现医疗救助直接刷卡结算医疗救助费用,解决贫困患者就医的资金垫付困难。
一些罕见病,如渐冻人症,救治费用很高,患者经济负担很重。绍兴市目前也有专门针对这类罕见病的专项救助,如将思而赞、科望、利鲁唑三种罕见病用药纳入特殊药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这部分病人可以免费用药。
惠民医疗再助力
2005年绍兴市成立绍兴市惠民医院,对符合政策的贫困居民推出惠民医疗优惠证,其看病期间的相关费用可得到减免。
“要是没有医疗优惠证,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越城区灵芝街道患癌症的张女士早年丈夫离世,自己没有工作能力,靠着低保补助生活。昂贵的医疗费一度让她一筹莫展,甚至想过放弃治疗。在医生的建议下,她自去年起办理了医疗优惠证,减免了大部分医疗费。“凭借医疗优惠证,煎药费、血液常规检查费、肝功能检查费等多项费用都免了。”张女士说,是医疗优惠证让她看得起病,有了活下去的希望。
据了解,惠民医疗优惠对象目前限市本级和越城区。截至目前,已有近2万人领取医疗优惠证,其中2017年新增惠民医疗对象947人。
据市惠民医院办公室主任华家莉介绍,申请到医疗优惠证的惠民对象可以享受到胸片检查费、心电图检查费、B超检查费等共计28个全免项目。其他检查费、放射费、化验费、治疗费及自制制剂的费用减免20%收取。药费也有相应的优惠,门诊药费优惠20%、住院药费优惠25%、中药饮片优惠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