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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越城区 十多米长的“拦路虎”长期“霸占”人行道
2018-03-07 10:13:39 来源: 绍兴网-绍兴晚报 王晓宏 黄靖芳

  来自热线:越城区皋埠镇东湖庄园小区围墙外面的一条人行道上,停放着一辆十多米长的“报废车”,很长时间了也不见车主开走。如此“庞然大物”霸占了整个人行道,严重妨碍行人通行。昨天,读者程先生给晚报热线88880000来电希望有关部门行动起来清除这个“拦路虎”。

  记者核实:在东湖庄园南区围墙外面的一条人行道上,记者看到了停放在这里的一辆十多米长的红色货车,该车车头已不见了,车身也十分破旧,有几个车轮也没了踪迹,下面依靠铁柱支撑,而有轮胎的地方,人行道已被压出一个个不小的坑。这条四五米宽的人行道由于被这辆货车“霸占”,行人从此处通过时,只能借道一旁的机动车道。

  “这辆车已在这里停放了很长时间,一直不见车主前来处理。我们晚上出来散步,走在人行道上,总觉得像只‘拦路虎’。”附近居民陈先生说。采访时,一名大货车司机走了过来,他说这辆车应该是他老乡的,对方前段时间换了一个新的挂车,这辆旧的挂车报废了,于是将其停放在这里。“我也没他的联系方式。”该货车司机表示。

  记者联系后,皋埠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调查,由于没有车牌号码,一时难以查到车主,但初步判断这辆挂车的主人住在东湖庄园小区。如果迟迟无法联系到车主,他们会联合公安部门采取措施拖离,还路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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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废汽车如何处置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条及第十二条规定:报废汽车拥有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标签: 报废汽车;处置;人行道;车主;东湖;庄园;皋埠镇;拦路虎;挂车;围墙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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