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小区是业主当家,大家自然乐意缴费。”3月11日,家住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新新街道世纪美林小区24栋楼的郑女士来到物业公司,缴纳了今年物业管理费。据了解,世纪美林小区2018年物业管理费收缴率达到90%,物业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而就在一年前,这个小区因为2017年物业管理费收缴率不到30%,当年底原物业公司宣布撤场,小区几乎失管。
带来根本性变化的,是新新街道在该小区推行业主委托代表议事制,并探索建立小区财务监管制,提高社区居民的自治意识。
2017年底,原物业公司正式撤场前的3个月过渡期内,整个小区几乎陷入瘫痪。“大年三十那天,电梯用不了,我们只好爬楼梯。”住在13楼的居民吴大爷提起当时的小区情况,连连摇头。
新新街道随即在世纪美林小区探索试行“业主委托代表议事制”,用一份《业主授权书》授权业主代表议事,实行业主参与、业主代表决策、业委会执行的程序,除必要事项外,小区其他事项的办事程序化繁为简,极大地提升了业主参与小区事务管理的积极性。
“应该说,我们的‘业主委托代表议事制’是‘红色物业联盟’的升级版。”新新街道党工委书记陈利飞说,新新街道地处城郊,居民多以蓝领工人、流动人口为主,党员干部是稀缺资源,街道党工委根据街道实际情况,经过深思熟虑,决定对“红色物业联盟”进行再升级,推出“业主委托代表议事制”。
2018年6月5日,世纪美林小区的24栋楼投票选举出24名业主代表。这24名业主代表“身兼多职”,他们还是“红管家”、楼道长、网格员、志愿者……每逢小区商议重大事项,这24名业主代表将与业委会一起议事。
他们议的第一件大事,就是选择物业公司及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当时,社区协助业委会给每户居民派发物业服务项目清单,标明不同价位对应不同服务水平,把选择权交给小区业主,有77%的业主选择三级物业服务标准。
小区管理的另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小区公共收入财务问题。如何提高对小区财务监督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陈利飞从村(居)账镇(街)监管制度中获得启发,提出可以把世纪美林小区的财务委托给社区进行监管。
在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下,街道、社区、业委会三方多次展开讨论,在财务监管的范围、额度、形式等细节上反复斟酌。小区第一次全体业主代表大会上,24名业主代表全票通过,同意将小区财务委托给社区监管。去年6月26日,业委会和杨浦社区签订了《财务监督委托协议书》,探索性地建立小区财务监管制。
另外,由业委会成员集体授权社区,对小区补贴性收入及经营性收入的合规使用、定期公开等管理性工作进行监督。根据协议约定,社区以5000元为限额,对业委会的大额支出进行前置审批。此外,小区监委会目前也已经在筹备中,今后将定期对小区财务进行查询,把业委会的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