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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俩市民擅自铲除了已划好的停车泊位线被拘留
2018-08-23 09:07:25 来源: 衢州日报 记者:徐婷 郑颖

  8月21日,居住在衢江区东迹二巷路段的市民徐某良、徐某文,擅自铲除了已划好的停车泊位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因故意损毁财物分别被衢江公安分局予以治安拘留的行政处罚。

  8月21日上午,衢江公安分局樟潭派出所接到报警,衢江区东迹二巷路段原先划好的停车泊位,有两个被人为铲除。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开展调查。经查,初步确定为被破坏停车泊位路段对应房主所为。

  8月21日中午,迫于创文大环境的压力,二人均主动投案,并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徐某良是一宾馆的负责人,停车位正好在他宾馆门口,担心门口停了车会影响生意,于是自己动手将其“抹去”。

  徐某文是周边房子的房东,8月18日,房客抱怨说门口有车停着,自己的电瓶车不方便进出。作为油漆工的徐某文,觉得这种“小问题”很好解决,便娴熟地“擦除”了划好的停车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徐某良和徐某文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损毁财物。因二人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对其减轻处罚。

  据了解,从7月底起,衢江公安分局根据相关条例,已经处罚了13起影响创文的不文明行为,包括扰乱单位秩序、故意损毁财物、殴打他人等。


标签: 徐某;泊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停车;衢江公安分局;财物;东迹二巷;拘留;衢江区
编辑: 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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