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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医保个人账户可家庭共济 目前只能通过手机实现
2018-07-09 09:12:41 来源: 衢州晚报 徐双燕 柳显彬 江洁

  7月5日,记者从衢州市社保局获悉,衢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通过手机共济给家庭成员使用,只要其家庭成员为衢州市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即可将本人个人社保账户中的历年结余资金与其分享,用于支付医疗保障费用。

  可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范围为:一是家庭成员在衢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联网结算门诊医疗费用,就诊类型限于普通门诊、特殊门诊、药店购药;二是家庭成员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社保经办机构的手工报销和衢州市外的异地联网结算暂不纳入家庭型个账支付范围。

  记者获悉,下载安装和注册“衢州人力社保”APP,经手机绑定后,家庭成员直接使用本人社保卡或者“衢州人力社保”APP就诊,即可实现共济。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自今年7月开始,只要提前安装注册过“衢州人力社保”APP,即可实现社保卡临时挂失,有效期为5天,到期后自动恢复正常状态。需要注意的是,在临时挂失有效期到期前,如果需要正式挂失、解挂和申领,还需要到对应开户银行合作网点办理,具体网点可通过“衢州人力社保”APP查询。

  相关解读

  1、是否只能通过手机才能实现家庭共济操作?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目前只能通过安装注册“衢州人力社保”APP这一途径才能实现家庭共济。

  2、“家庭共济”具体的家庭成员(近亲属)范围是什么?可以与兄弟姐妹或岳父岳母“共济”吗?

  衢州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家庭成员(近亲属)是指参保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以及配偶的父母等法律规定的范围。

  3、如果一个老人有多个子女,老人是不是只能向一个有医保个账的子女获得“家庭共济”?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政策规定,一个被授权人只能对应一个授权人,也就是说老人只能与一个子女绑定。


标签: 家庭成员;衢州市;社保局;社保;手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历年结余;医疗保障;衢州人力社保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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