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慈溪市已全面启动“标准地”工作。除负面清单外,其他工业项目用地全部实行“标准地”出让,“标准地”出让面积占总工业用地供应面积的90%以上。
“标准地”概念:是指土地出让时把每块建设用地的规划建设标准、能耗标准、污染排放标准、产业导向标准、单位产出标准等给予明确。
“标准地”工作目的:撬动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迭代升级,有机衔接“亩均论英雄”改革,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
“标准地”工作要求:事先做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
“标准地”工作重点:一在于如何设定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和R&D(研究与开发)投入强度等6项指标;二在于如何落实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改革,促进项目争速、产业争先、服务争效;三在于如何有效监管,确保引进的投资项目达到“亩均效益”。
“标准地”工作流程:出让前准备、按标出让、审批服务、按标建设、对标验收、监督管理。其中企业在取得“标准地”,办理好不动产权证后,可根据项目情况自主选择“快速审批”模式或承诺制模式,100天内完成开工前期手续。在项目竣工后,企业向地块所在镇(街道、园区)书面申请竣工核验。由地块所在镇(街道、园区)牵头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验收。
“标准地”监管机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覆盖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股权变更等环节监测核查机制,实施协同监管,按约定予以奖惩。项目正常运营后,转为按“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管理。
“标准地”探索方向:一是探索建立“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信用评价体系,对严重失信的用地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二是探索建立“标准地”项目全过程信用档案,将企业落实承诺行为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并依法公开,作为企业享受差别化优惠政策的重要参考。
2019年,慈溪市已全面启动“标准地”工作。除负面清单外,其他工业项目用地全部实行“标准地”出让,“标准地”出让面积占总工业用地供应面积的90%以上。
“标准地”概念:是指土地出让时把每块建设用地的规划建设标准、能耗标准、污染排放标准、产业导向标准、单位产出标准等给予明确。
“标准地”工作目的:撬动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迭代升级,有机衔接“亩均论英雄”改革,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
“标准地”工作要求:事先做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
“标准地”工作重点:一在于如何设定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和R&D(研究与开发)投入强度等6项指标;二在于如何落实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改革,促进项目争速、产业争先、服务争效;三在于如何有效监管,确保引进的投资项目达到“亩均效益”。
“标准地”工作流程:出让前准备、按标出让、审批服务、按标建设、对标验收、监督管理。其中企业在取得“标准地”,办理好不动产权证后,可根据项目情况自主选择“快速审批”模式或承诺制模式,100天内完成开工前期手续。在项目竣工后,企业向地块所在镇(街道、园区)书面申请竣工核验。由地块所在镇(街道、园区)牵头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验收。
“标准地”监管机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覆盖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股权变更等环节监测核查机制,实施协同监管,按约定予以奖惩。项目正常运营后,转为按“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管理。
“标准地”探索方向:一是探索建立“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信用评价体系,对严重失信的用地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二是探索建立“标准地”项目全过程信用档案,将企业落实承诺行为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并依法公开,作为企业享受差别化优惠政策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