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是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首日,宁波公安交警部门加强执法力度,对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严厉查处。截至16时,交警部门共处罚此类交通违法行为586起,其中扣车22起,罚款564起。
今天一大早,记者上路跟随交警一起执法,通过直播的形式,和广大宁波市民一起见证了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首日的早高峰执法情况。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还有市民登记并领取了号牌,却并未在电动车规定位置悬挂。“我号牌已经办了,还没有安。”在采访过程中,因为未悬挂号牌被交警拦下的吴先生一边说,一边从电动车的后备箱中拿出了一张绿色的临时号牌。
“号牌办理了,就应该悬挂上。”由于吴先生是第一次未悬挂号牌上路,所以交警以教育为主,并督促吴先生尽快安装号牌。
“在今天执法过程中,我们还遇到有市民解释的种种未上牌原因,但这些都不能成为逃避处罚的理由。”对于此种违法行为,鄞州交警大队东部新城中队的仇警官说,“我们将严格按照首次罚款50元,再次扣车的原则,于近期加大执法力度,对电动车未悬挂号牌上路的行为进行查处。”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宁波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率达到93%以上。
记者从宁波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了解到,除对电动车未悬挂号牌上路的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外,交警部门还将严查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并对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劝导。
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临时过渡号牌(绿色)停止发放。市民在4月15日前购买的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请持正规购车发票在30日内上牌,逾期将不予上牌;未上牌期间,如需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请驾驶人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居住证、购车发票、合格证等相关资料。4月15日后购买的“旧国标”车辆均不予上牌。
4月15日是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首日,宁波公安交警部门加强执法力度,对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严厉查处。截至16时,交警部门共处罚此类交通违法行为586起,其中扣车22起,罚款564起。
今天一大早,记者上路跟随交警一起执法,通过直播的形式,和广大宁波市民一起见证了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首日的早高峰执法情况。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还有市民登记并领取了号牌,却并未在电动车规定位置悬挂。“我号牌已经办了,还没有安。”在采访过程中,因为未悬挂号牌被交警拦下的吴先生一边说,一边从电动车的后备箱中拿出了一张绿色的临时号牌。
“号牌办理了,就应该悬挂上。”由于吴先生是第一次未悬挂号牌上路,所以交警以教育为主,并督促吴先生尽快安装号牌。
“在今天执法过程中,我们还遇到有市民解释的种种未上牌原因,但这些都不能成为逃避处罚的理由。”对于此种违法行为,鄞州交警大队东部新城中队的仇警官说,“我们将严格按照首次罚款50元,再次扣车的原则,于近期加大执法力度,对电动车未悬挂号牌上路的行为进行查处。”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宁波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率达到93%以上。
记者从宁波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了解到,除对电动车未悬挂号牌上路的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外,交警部门还将严查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并对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劝导。
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临时过渡号牌(绿色)停止发放。市民在4月15日前购买的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请持正规购车发票在30日内上牌,逾期将不予上牌;未上牌期间,如需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请驾驶人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居住证、购车发票、合格证等相关资料。4月15日后购买的“旧国标”车辆均不予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