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女士(化姓)和高某(化姓)在2016年发生的一场电动自行车事故里,一个落下十级伤残,一个要承担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赔偿金,这让原本就贫困的两个家庭雪上加霜。昨天,记者从慈溪法院听说了这个有些心酸的案子,还算幸运,得益于司法救助,这件事儿最终算是解决了。
落下十级伤残的她是低保户
2016年7月5日早晨7时左右,高某驾驶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一个不留神,便与驾驶电动车正在左转的韩女士发生了碰撞。当场两人都受了伤。韩女士被诊断为右桡骨远端骨折,住院并接受手术治疗。
事后,该起事故经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高某承担主要责任,韩女士承担次要责任。经法医鉴定,韩女士因这次的交通事故,落下十级伤残。
韩女士50多岁,是在慈溪谋生的安徽人,家庭在老家是低保户,还有尚在老家读高中的两个孩子要供养。
因为这起事故,让原本就不轻松的家庭变得更加困难。为了挽回损失,韩女士起诉高某,要求他承担相关的民事赔偿责任。
撞人者是结对帮困对象
经过审理,慈溪法院判决高某需要赔偿韩女士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7.3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韩女士没从高某手中拿到过一分钱,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执行法官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高某可能拥有的财产信息,但他名下确实暂无可供处置的财产。
“我们通过走访了解到,高某今年60多岁了,和妻子靠每人每月800多元的土保金生活,并没有其他经济来源。更糟糕的是,他们的儿子3年前因病去世,当时为了给儿子治病,家里的积蓄早就花光,还欠了数万元债务,儿媳也已改嫁,剩下一个还在读小学的孙女跟着两人生活。”
法院司法救助解决问题
执行之路遭遇两难境地,该怎么办?
在听闻对方家庭情况后,韩女士也深感无奈,最终接受了现实,同意终结本次强制执行程序。
只是,韩女士的损失总得有个说法,鉴于她的情况符合相关规定,慈溪法院最后依法给予韩女士司法救助1.2万元,缓解了她的部分经济压力。
让韩女士感到欣慰的是,之后经高某所在的村委会协调,高某同意每月从自己的土保金中拿出100元给她。
“虽然钱不多,但也算给了我一个相对好的结局,我真的要谢谢法院,能够雪中送炭。”韩女士感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