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穿条纹衫)在深圳经营的网店落网 通讯员 供图
40多岁的李先生因为公司需要一笔急用资金周转,他便想到了开民间借贷公司的朋友潘某,然而他没想到,潘某给他下了一个大大的套,他的公司被抢、车子被卖、妻子被威胁,甚至还接到法院传票……多亏海曙南门派出所揭穿了这伙人“套路贷”的真面目,9月28日,随着最后一名主犯落网,李先生松了一口气。
昨天,记者采访了南门所的办案民警王警官,详细了解了李先生的这次遭遇。
套路一
手续费和利息便被扣了近十万元
“借钱的事,其实是在2015年。”王警官介绍,当年5月,李先生因急需资金找到潘某。当时潘某说:“借钱是吧?这个好说,不过先让我们考察一下你的公司。”
于是,他便让同伙王某去李先生的公司考察,说是考察,其实是打探李先生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归还借款,他的公司运营情况、家底、妻子的工作等,全被他们打听得一清二楚。
考察完后,潘某便答应借款给李先生几十万元。
“虽然你借的是几十万,但要扣除手续费和6个月的利息,一共近十万元,所以你拿到手的,就是扣除后的钱。”因急于用钱,李先生爽快地答应了。
当天,李先生看到了两份合同,一份如实写清了双方的具体借贷条款,另一份合同,却是空白的。
出面跟李先生签合同的,是王某,他要求李先生先后在两份合同上签字,单纯的李先生并未意识到风险,他以为,对方肯定会在那份空白合同上,附上与有字的那份合同一样的内容,所以很自然地就签了字。
套路二
签阴阳合同 一个月后催讨全部借款
签完合同后,王某他们便开始做手脚——由于在对李先生的公司进行考察时,他们就发现李先生正在与另一家公司打官司,于是,王某便在空白合同上,添加了一项另一份合同中没有的条款:“甲方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乙方有权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债务的本金、利息、费用。”
而这一切,李先生都是不知情的。
借款刚到一个月时,李先生便接到了王某他们的催讨,对方拿着两份合同找到他,要求提前终止合同,让李先生将几十万元(包括被扣除的近十万元手续费等,即合同上的数额)的借款全额还清。
“你看看,你跟别家公司都在打官司,越晚越还不了钱了,赶紧把欠我们的先还了吧。”王某说。
套路三
卖车、胁迫家人 不承认还的二十多万
李先生一时还不出来,对方竟召集了一队人马,跑到李先生的公司大吵大闹,还频频给他和他的家人拨打骚扰电话,要求还钱。
见催讨不成,对方来硬的了。他们找人从李先生公司里,搬出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还把他的一辆价值十几万元的别克车开走并卖掉。
接着,他们找到李先生妻子赵某的工作单位,制订了一份假的购房合同,强迫赵某去提取公积金。
此外,在他们的胁迫下,赵某又去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套现后也作为还款给了对方。
卖车、公积金、信用卡套现,加起来总共有二十多万元,统统进入了潘某和另一同伙蔡某的腰包,随后他们分赃,也给到了王某。
而李先生,以为这笔钱能用来抵债,但他没想到的是,因为对方根本没写过收条,且没有明显的银行交易流水显示,这二十多万进入王某的账户,李先生的钱,等于白还了。
李先生痛苦地说道:“那时候,拿完钱的潘某和蔡某不见了,就像人间蒸发一样,接着王某跑出来,说压根没收到我的还款,一直向我催讨,因为跟我签合同的就是王某,我没有证据证明还了钱给他,在他把我起诉到奉化法院后,法院最终判我败诉……”
受害者报警
民警识破骗局 三人诈骗团伙被刑拘
承受不住王某的持续骚扰,今年5月,李先生越想越不对劲,觉得自己被套路了,于是他来到南门派出所报警。
幸运的是,派出所介入后,经过三个月的调查取证和证据固定,发现这的确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贷”案件。
今年9月份,警方分别抓获了涉案三人蔡某、潘某和王某,此时王某已经在深圳开了另一家公司,当他见到大老远赶去的民警,吃了一惊。
之后在审讯中,三个人都如实供认了自己诈骗的事实。
目前,他们因涉嫌诈骗已被刑事拘留。最后,王警官提醒市民朋友,贷款首先还是要找银行等正规机构,签订借贷合同时一定要多留一个心眼,仔细核对合同内容。如果遇到类似这种套路贷的案子,不要想着息事宁人,要第一时间寻求警方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