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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出过期食品有人来电称“可通融” 宁波一老板被骗2.5万元
2018-08-01 09:38:45 来源: 现代金报   通讯员 王蔚 记者 王冬晓

  “上次你们来检查,有两包豆制品过期,有人打电话说市场监管部门要罚款,我们交了两万块钱好处费。”近日,东钱湖某餐饮店老板告诉记者,他们被骗了两万五千元。

  今年以来,东钱湖市监分局每月持续开展“月点查餐厅”行动,在6月份的行动中,查出位于东钱湖的一家快餐店涉嫌经营2包过期豆制品。随后,启动了对此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程序。

  在处罚过程中,快餐店老板收到匿名电话,称“因你店涉嫌经营过期食品,市场监管部门要对你店进行处罚,如需减轻处罚要向领导进行通融”,并向老板索要“好处费”2万元。老板便按要求转账2万元。约十分钟后,又接到该电话,称“2万元已送领导,还需要再加点”,老板又汇出5000元。二十分钟后,电话再次打来,称“通融力度还需加大,再打8000元”。

  这时,店老板才意识到上当受骗,随即向分局执法办案人员询问,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公安机关已受理并进行立案调查。

  东钱湖市监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阳光执法”已执行多年,执法部门执法办案有着严格的执法程序,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公众监督,如有违法违规等情况,群众可随时举报投诉。希望经营主体依法文明诚信经营,一旦违法要相信执法部门公平公正,切莫相信以打通关系、减轻处罚等为诱饵骗取“好处费”的诈骗行为。

  

标签: 好处费;市场监管部门;豆制品;过期;餐饮店;执法部门;处罚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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