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出台 11月1日起施行
擅自拆除、迁建传统建筑的最高可罚20万元
2019-08-21 10:54:27
来源: 处州晚报 记者 黄俊剑 通讯员 麻安翊 刘文斌

  日前,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决定》,标志着丽水市又一部地方性法规问世,并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丽水是全国汉民族传统村落数量最多、风貌最完整、集聚度最高的地区。目前,丽水市共有中国传统村落257个,省级传统村落198个,均居全省第一。丰富的传统村落和老屋资源,成为了丽水市乡村振兴最闪亮的一张金名片。

  去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将《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增列为当年立法计划项目。在条例制订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带队赴县(市、区)实地走访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组织人员到河南信阳、浙江台州考察学习;通过立法协商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向相关人员征求意见……先后召开各类座谈会20余场。经多次研究修改后,今年5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满票表决通过,随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据了解,《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共7章40条,其中满满的“干货”,通过立法护航,让传统村落保护在法制轨道上畅行。

  比如《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下列损坏传统建筑的行为:(一)擅自拆除、迁建传统建筑;(二)转让传统建筑的构件;(三)在传统建筑内生产、存储、经营易燃性、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和腐蚀性等物品;(四)破坏传统建筑的整体风貌;(五)在传统建筑上刻划、涂污;(六)其他损害传统建筑的行为。

  违反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擅自拆除、迁建传统建筑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第二十四条第二项或者第四项规定,破坏传统建筑的整体风貌或者转让传统建筑的构件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在传统建筑上刻划、涂污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50元以下的罚款。

标签:村落;丽水市;传统建筑;条例;地方性法规;主管部门;城乡建设;浙江省;罚款
编辑:白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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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出台 11月1日起施行
擅自拆除、迁建传统建筑的最高可罚20万元
2019-08-21 10:54:27 来源: 处州晚报 记者 黄俊剑 通讯员 麻安翊 刘文斌

  日前,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决定》,标志着丽水市又一部地方性法规问世,并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丽水是全国汉民族传统村落数量最多、风貌最完整、集聚度最高的地区。目前,丽水市共有中国传统村落257个,省级传统村落198个,均居全省第一。丰富的传统村落和老屋资源,成为了丽水市乡村振兴最闪亮的一张金名片。

  去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将《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增列为当年立法计划项目。在条例制订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带队赴县(市、区)实地走访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组织人员到河南信阳、浙江台州考察学习;通过立法协商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向相关人员征求意见……先后召开各类座谈会20余场。经多次研究修改后,今年5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满票表决通过,随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据了解,《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共7章40条,其中满满的“干货”,通过立法护航,让传统村落保护在法制轨道上畅行。

  比如《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下列损坏传统建筑的行为:(一)擅自拆除、迁建传统建筑;(二)转让传统建筑的构件;(三)在传统建筑内生产、存储、经营易燃性、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和腐蚀性等物品;(四)破坏传统建筑的整体风貌;(五)在传统建筑上刻划、涂污;(六)其他损害传统建筑的行为。

  违反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擅自拆除、迁建传统建筑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第二十四条第二项或者第四项规定,破坏传统建筑的整体风貌或者转让传统建筑的构件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在传统建筑上刻划、涂污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50元以下的罚款。

标签: 村落;丽水市;传统建筑;条例;地方性法规;主管部门;城乡建设;浙江省;罚款
编辑: 白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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