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我家房前屋后都有乱搭乱建现象,作为一名党员真是不应该。”日前,庆元县黄田镇双沈村的蔡焕玲告诉记者,在填写《2019年度黄田镇农村党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她发现自家还存在违建问题,便迅速自觉带头拆除违建。
看到党员带头拆除违建,村民也积极行动起来,该拆除的拆除,该清理的清理。据了解,双沈村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超过三分之一的村民有违建现象,但如今该村的违法建筑已基本拆除。“党员干部带头,自查自纠自拆后,对村民触动很大。”黄田镇党委书记李志远笑着说。
双沈村是黄田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黄田镇大力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大搬快治”等中心任务,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治水拆违等主战场,带头腾空拆除危房、积极开展道路清洁绿化,取得了明显成效。
农村党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充分结合了农村党员特点和实际情况,突出了较强的针对性,在内容上除了及时报告婚姻、收入、房产、主要社会关系、配偶子女从业等方面的个人有关事项外,还要求对日常生活中由本人操办的婚丧嫁娶、乔迁建房以及违建违排、违法违纪等其他重大事项如实向组织进行报告,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
黄田镇纪委书记王卢松还表示,在去年全镇27个村党支部全面推行农村党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基础上,还实行个人事项报告预警机制,让报告从纸上的“参考数据”变成一个会预警的“活报告”。该镇纪委对个人说明情况进行走访核实、分析,其中首次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提醒;对一年内问题重复反映仍未改进的,则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诫勉谈话等处理措施。
截至今年1月底,黄田镇771名农村党员已全面完成自查自纠,并填报了个人事项报告表。目前,已有5名因不支持、不配合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党员完成整改,其他的将在6月底前完成整改。该镇对于6月底前拒不整改的,一律确定为警示党员,同时依法组织强制执行,并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