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7年浙江各市、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出炉,云和以绿色发展指数84.11的成绩,位列全省89个县级城市第一。
云和自古被喻为“洞宫福地”,山水资源独具特色,是浙江乃至华东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全县森林覆盖率达80.8%,被誉为“天然氧吧”,为丽水市第一个国家级生态县,被列入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和浙江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小城市培育试点,是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森林城市、省级园林城市,2016年被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2017年被评为首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近年来,云和全力守护绿水青山,在绿色经济发展上,云和不断深化污染源头治理,把控好准入关,开展了阀门铸造行业、木玩行业等专项整治工作,努力去除“黑色GDP”;在生态治理上,云和不断强化红线管控,把全县35.51%的区域划为生态保护红线区,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同时,先后组织开展了云和湖网箱整治、云和湖水上安全综合整治、禁止河道采砂、涉水“三改一拆”等专项行动,制定发布了《云和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细则》和《云和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蓝天”保卫战和“净土”保卫战;在环境执法上,云和按照重点分类监管的原则,紧紧围绕水、气、土污染防治和环保督察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各类执法专项行动,重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并制定出台了《云和县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机制,不断强化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据了解,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按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绿色发展指数采用综合指数法进行测算。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7个方面,共56项评价指标。其中,前6个方面的55项评价指标纳入绿色发展指数的计算;公众满意程度调查结果进行单独评价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