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水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开展今年第五轮环境异地交叉执法行动,3个执法骨干组重点对企业涉水涉气等处理设施、自动监控设施运行进行突击检查,检查企业46家,发现问题及立案43起,案件线索移送公安10家。
在这次异地交叉检查中,3个执法组分别对龙泉市、青田县、缙云县等地开展异地突击互查。在检查期间,执法人员采取“明查与暗查、昼查与夜查、晴天查与雨天查、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的错时执法模式,特别是开展夜间零点行动抽查,对核心区域废气排放企业开展突击检查,着重打击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以及逃避监管、偷排等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
在检查中,第一交叉执法小组来到龙泉某工业园区附近,只见工厂灯火辉煌,各工厂正在生产。“走,下去看看,按照预定方案去突击检查”,两辆执法车迅速开进某钢业有限公司厂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有3条酸洗槽正在工作,其中1条酸洗槽未封闭也未配置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使得酸洗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执法人员将这些证据通过执法记录仪进行取证,并对现场负责人作了询问笔录,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构成行政拘留的违法证据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现场还查封了酸洗槽,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告知企业已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程序,复查仍拒不改正的,计罚天数将累计执行。
另一组执法小组在检查庆元县某文具有限公司时发现,公司生产车间内的4台油漆机正在运行,但安装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开启,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检查组还查到了其他环境违法情况,现场查封4台油漆机,要求企业限产停产,对违法行为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程序,对构成行政拘留的违法证据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以最顶格标准补齐环境监管短板,保护生态环境。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环保执法检查充分运用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公安等刚性手段,特别是多次依据新《环保法》按日计罚手段,大大加大企业的违法成本,对违法企业具有较大的震慑、警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