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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片区协作”机制 缙云严查基层“微腐败”
2018-03-19 14:10:16 来源: 丽水日报 通讯员 蔡利伟

  “2017年,全县乡镇纪委共立案130件,基层纪委自办案件量逐年上升,多年以来乡镇纪委执纪审查能力弱的现象得到有效改观。”这是去年以来缙云县纪委坚持问题导向,工作重心下移,聚焦基层“微腐败”交出的成绩单。

  乡镇纪检组织力量薄弱,监督乏力,这一直是困扰基层纪委反腐合力发挥的难题。怎样有效解决?缙云县纪委决定分两步走:一方面在选优配强力量的基础上,按照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的原则,实施全覆盖、多形式、高质量的培训,分批选派到县纪委顶岗锻炼,不断提升乡镇纪检组织的履职能力。另一方面,加强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探索推行“片区管理”模式,增强监督执纪实效。

  去年4月,新碧街道黄碧虞村发生了2起违反换届纪律案件,导致换届选举停滞。考虑到街道纪工委调查力量不足,县纪委对此案提级查办,抽调片区乡镇纪委精干力量协同办案。经过努力,这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案件得到迅速查清,破坏选举秩序的虞某某受到行政拘留处罚,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村监会原主任都受到处理,换届选举工作得到顺利完成。

  “片区联动协作机制,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集中会战’,实现了乡镇纪委力量有效整合、能力有效提升,有效解决乡镇点上监督力量不足、精力分散等问题。”缙云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朱芝贵这样介绍。

  据悉,片区协作将全县18个乡镇划分为4个片区,每个片区由一个县纪委常委负责指导,一个纪检监察室负责联系,形成县级纪委抓工作部署指导、纪检监察室统筹协调、乡镇纪委协助配合的三级“联动”工作格局。片区协作模式还针对基层监督执纪的熟人短板,建立了交叉执纪、交叉巡查机制,较好地解决了乡镇纪检组织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等问题。2017年,片区协作办案36件,查处村干部18人,有效改变了农村基层政治生态。


标签: 纪委;乡镇;纪检组织;基层;力量;纪检监察室;案件;工作重心;全县乡镇;问题导向
编辑: 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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