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质询,同为人大法定职权。眼见专题询问已日渐步入正轨,质询权却始终鲜有问津。为保一江清水,三年前,市人大常委会首试质询权,却意想不到的“试”出了质询权的地方实践之路,“试”出了人大刚性监督的分量,“试”出了基层人大为治难疾不惜用重拳的决心。
不久前,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关于水阁污水处理厂存在未达标排放问题质询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称两年多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着力推进水阁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工作,狠抓前端加强监管和后端加快工程提升两手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总体达到预期目标。
数据显示,2017年12月,水阁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出水数据和市环境监测中心监督性监测出水数据分别为:COD32.9mg/L和43mg/L,总磷0.08mg/L和0.16mg/L,氨氮0.23mg/L和0.95mg/L,总氮10.8mg/L和12.3mg/L,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谈及丽水人大历史上出现的首个质询案,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沈明温记忆深刻,他说:“当时全省正在开展轰轰烈烈的‘五水共治’,丽水率先消灭垃圾河、黑臭河,水质继续保持全省领先,但同时也存在问题。开展质询,既是治水‘升级’之所需,更是监督‘加码’之必要。”
当年,在对丽水市区中岸、水阁、 碧湖3家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开展调研时,沈明温等调研组成员发现,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水阁污水处理厂存在未达标排放问题。更令他们吃惊的是,丽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监测数据显示,水阁污水处理厂2013年达标率为零,2014年达标率为68.5%,2015年上半年仅监测了两次,仍有1次未达标。
“‘五水共治’,治污先行。投巨资建造的污水处理厂,辛辛苦苦将污水收集起来,结果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而处理厂排放口的下游,正是丽水山水生态城市构建的核心——南明湖。”调研组一致认为,污水处理厂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既影响了丽水的治水成果,更是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不到位的体现。于是,大家萌生了提交质询案的想法。
质询谁?质询案怎么写?如何提交质询案?沈明温心里清楚,想要质询案起效果,必须首先确保它的合法性。他们这次走的是一条别人未曾走过的路,用的是一项“尘封”多年的权力,所以必须慎之又慎。
经过近一个月时间的摸索,沈明温等9位丽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终于完成了一份500多字的质询案,并正式提交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随后,市政府迅速召集开发区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研究,认真作出答复。时任市长的黄志平也明确表态:虚心接受质询,开诚布公答复,认真抓好整改。
“人大质询是很严肃的事情。如果达不到目标,怎么向人大交待,向群众交待?这不是开玩笑的事情,这根弦要时刻紧绷。”质询案送交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丁绍雄表示,他们会按书面答复要求,紧锣密鼓开展各项工作。
两年多来,市政府及开发区、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质询案办理落实和问题整改。实施企业端等排水改造提升。推进重点污染企业厂区管网改造工程,共计投入资金4600万元,改造雨水明沟29公里,架空敷设污水管网15.6公里,新建雨水收集池1.1万立方米,新建污水收集池0.4万立方米,封堵旧污水管和雨水管8.3公里;推进合成革企业总磷达标工程,各企业积极加强源头控制,深入研究治理技术,不断优化处理工艺,探索总磷治理的解决方案。
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前端改造。完成了务岭根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及边坡治理工程、青山环保污泥处置中心项目工程验收,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生产废水回用工程。
多举措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合成革行业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关停合成革企业13家,减少产值约20亿元,同时开展合成革行业“机器换人”、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等工作;实施环境最严执法,2015年9月以来,每周夜查和周末查已成为开发区环保工作常态;实施最严环境准入,对可能涉及产污的行业、工艺和产业从严控制。
实施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提升改造工程和完成水阁污水处理厂应急池建设工程。
质询是法律法规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较为刚性的监督方式,提出质询案是法律法规赋予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项重要权利。运用质询这一方式就“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某一突出问题开展监督,对于我市人大常委会来说是一项全新尝试。
虽无先例可鉴,只能摸索前行。2015年7月,丽水市人大9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期间联名提出质询案,就水阁污水处理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虽说对于我市人大常委会来说是首次质询,但这却成为了近年来新闻媒体聚焦人大监督工作的最大闪光点和标志性事件。
“通过对水阁污水处理厂未达标排放问题进行质询,推动相关问题的整改和工作落实,是市人大常委会践行‘两山’发展理念、推动市委‘五水共治’决策部署落实的具体举措。”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坚持围绕百姓最关注、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来选择质询主题和内容,推动政府改进工作,积极回应百姓关切。
人大质询权的唤醒激活,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人大制度与时俱进的时代命题。我们相信,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质询监督下,必然可以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相关工作改进和重点工作推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树立起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