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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交警出新招整治“任性”驾驶员
未戴头盔电动车驾驶人被查 要拿来头盔才予以放行
2018-10-25 09:04:31 来源: 嘉兴日报 通讯员 张 欢  记 者 周明丽

  对于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两轮电动车者,不仅警告,还对其车辆进行留置,拿来头盔戴上才予以放行……日前,南湖区启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一级响应,区交警大队全警上路开展集中整治,针对电动车、工程运输车、拖拉机等交通安全大会战重点车辆进行严管严查,尤其针对电动车违法出了新招——通过实行扣车、警告等常态化严管措施,让电动车驾驶人不能再“任性”。

  10月22日是南湖区启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一级响应的第一天,全区各交警中队在各自辖区设置两个卡点进行现场查处,特别是对电动车违法,注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给电动车粘贴反光条,对未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进行劝导。当天共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41起,其中,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81起,酒驾4起(含醉驾1起),对未戴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处以警告80起。

  “我上班快来不及了才会闯红灯的,早知道就不抢这几秒钟了。”当天早上7时30分许,市民周女士驾驶一辆电动车,行经余篁线中法有限公司门口时,心怀侥幸心理闯了红灯,结果被在该路口执勤的交警拦下。凤桥交警中队长应其林向她发放了电动车整治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和告知书,并依法对其闯红灯的行为处以20元罚款,未戴安全头盔处以警告的处罚。

  让周女士后悔的不仅是闯红灯,还有未戴头盔驾驶电动车。为确保周女士安全出行,民警对其车辆进行留置,要求她回去拿了头盔才予以放行。周女士一开始觉得委屈,但在民警说明了电动车交通违法带来的安全隐患后,也明白了安全出行的重要性,立即回家拿了头盔,向交警拿回电动车后才去上班。

  南湖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一级响应启动以来,已经有许多电动车驾驶人体验到交警新招的严厉。10月23日下午3时许,新丰镇人民路平林路口,陈师傅驾驶一辆电动车逆行驶向卡点,被在此设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新丰中队交警拦下,民警向他发放了告知书并处以警告的处罚,同时要求他去家里拿来了头盔再取车,陈师傅也十分配合。最终,民警在确认安全隐患消除后,将留置的电动车还给了陈师傅。

  “在前期全面铺开的宣传引导下,很多群众都对安全驾驶电动车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有了相应的认识。”区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在当前的集中整治阶段,南湖交警注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除了继续发放宣传折页,设立临时教育点进行“面对面”宣传劝导,还给未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车的人发放告知书,对车辆予以留置,待安全隐患消除后予以放行,如果遇到未消除隐患,不听劝阻强行行驶的,交警将暂予扣留车辆,待车辆鉴定后予以处理。


标签: 电动车;头盔;安全头盔;驾驶;道路交通事故;南湖区;区交警大队;放行;交警;警告
编辑: 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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