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人民法院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工作声势,保障全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硬仗,7月6日,海盐法院召开“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专题新闻发布会和“正确理解和区分执行难、执行不能”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该院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的审判工作情况,同时引导全社会正确理解和区分“执行难”“执行不能”,群众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拒绝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本身就是犯罪行为。不执行法院判决就是对法律的挑战”。当前最高法院部署的“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已经到了攻坚决战的关键阶段。为确保全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海盐法院执行、刑事审判部门综合运用罚款、拘留、信用惩戒、刑事处罚等手段,依法严厉制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
海盐法院副院长沈爱萍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的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海盐法院累计公布未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信息7923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2573条,采取拘留措施425人次,罚款措施45件次,2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妨害公务的被执行人被判处刑罚。
在执行工作中,海盐法院在用足用好民事制裁措施的同时,注重与公检机关、刑事审判部门等联动,严打拒执犯罪。今年6月,我县公检法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合力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实施意见》,为快速打击拒执犯罪奠定工作基础。今年,该院已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线索2件,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侦查之中。下一步,还将进一步深入排查涉嫌拒执犯罪线索,发现一起,移送一起,并适时引导申请执行人向公安机关控告或提起刑事自诉。
根据犯罪行为的不同表现形式及行为发生的诉讼阶段不同,海盐法院分类施策,精准攻坚,力克执行中的顽瘴痼疾,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特别是拒不履行行为义务的,该院坚持在确保全面、准确认定犯罪事实的基础上,一并予以打击,决不留下工作漏洞,也不给行为人留下侥幸空间。同时,加强宣传,进一步扩大刑事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工作成果,形成严打拒执犯罪的强大声势,达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片的效果。
根据沈爱萍介绍,“执行不能”是指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经执行法院穷尽手段仍不能执行的案件。法院对“执行不能”案件的认定有规范严格的程序要求,同时,法院对“执行不能”的案件,还依职权进行动态管理,定期由专人负责查询这些被执行人的财产,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具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将依法及时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限制,法院经核查属实的,也将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