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午,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来到高照街道高桥花园,走进李南军的家中,将器官捐献的荣誉证书和奖章送到他家人的手中,表彰他以及他的家人无私奉献的精神。5月8日下午,在浙一医院,55岁的李南军走完了人生的最后一程,在万分悲痛之时,李南军的家人作出了一个善良的决定:将李南军完好的器官捐献给需要的人!
5月2日晚,李南军在家突然呼吸困难,随即昏迷,家属呼叫120后送往新安国际医院急救,但送达医院时,李南军的心跳、呼吸均已停止,经过一系列抢救,其状况仍旧十分糟糕。“经10分钟的心肺复苏后,患者恢复了自主心率,但是患者在心跳、呼吸骤停复苏后,出现了脑水肿和重症支气管哮喘。”当天晚上,医生就告诉家属,病人因病情危重,治疗无效,出现脑死亡。
医疗上能尽的力已经尽了,病人已无治愈的可能。家属们得知噩耗后,万般不愿接受这个现实。
李南军生前曾对妻子白么初说过:“我11岁父亲去世,母亲改嫁,我们兄妹三人是靠邻居、社会好心人帮助长大的,以后我死了,我要把器官捐献给需要帮助的人来回报社会,献出我的爱心。”为此,白么初向医生表达了李南军想要捐献器官的愿望。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因为传统的思想观念,李南军的父母无法接受捐献器官一事,于是,家人开始做两位老人的思想工作。“他心地善良,器官捐献能帮助别人,等于是他换一种方式继续‘生存’下去,这样以后我们也有个念想。”经过家人的劝说,两位老人终于含泪同意了。
5月7日10:30,按李南军生前的意愿,在省专家的陪同下,李南军被转送至浙一医院进行器官维护。5月8日17:10,医生正式宣布李南军死亡。经过专家评估,李南军的一个肝脏、两个肾脏、一对眼角膜达到捐献要求。据了解,李南军的肝脏受捐者是宁波人,47岁,乙肝肝硬化肝癌患者;一个肾脏受捐者是金华人,48岁,有4年的血透史;另一位受捐人是绍兴人,32岁,有7年的血透史,3名受捐者均为男性。
“目前3名受捐者身体情况平稳,已经从ICU转到普通病房,身体正在逐渐康复中,是李南军的大爱精神让3名病人的人生得以改变。”省红十字会的协调员雍涵说,目前李南军的眼角膜还正在等待合适的受捐者。
当意外降临,医生、家庭都倾尽全力仍无法挽回生命时,家属还能为病人做什么?捐献器官,延续病人的生命!这或许是对病人、家属和他人最大的恩赐。记者从秀洲区红十字会了解到,去年,秀洲区新增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66人,其中有4人登记成为器官、角膜捐献志愿者,1人成功捐献器官。
“李南军是秀洲区第三例器官捐献者,这两年媒体对器官捐献报道得越来越多,公众对器官捐献的认知度也越来越高,希望李南军的事迹能鼓舞更多人将爱心传递下去。”秀洲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郭林尧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