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春节期间的农村食品消费安全,深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连日来,金华市、区两级农业、水利、商务、公安、市场监管、供销部门联合在市区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执法和宣传。
1月10日上午,市、区两级联合执法人员50多人对金东区东孝街道的农贸市场、小餐馆、小超市、小药房等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到位。同时,在东关农贸市场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大宣传活动,累计向市民发放专项整治通告、假冒食品识别、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畜禽产品安全小知识、肉品质量安全宣传手册、无公害蔬菜生产模式图、食品安全知识等资料2300多份。
当天上午,和邻居一起到东关菜市场买菜的高女士说,经过假冒伪劣食品等知识科普,她们对食品安全有了进一步了解。“平时我们很难分辨假冒伪劣产品,政府部门开展这样的活动给老百姓带来很大的方便和帮助。”
金东区农林局总艺师王艳俏告诉记者,此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至2月中下旬,根据《金华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专项行动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检查。其中,整治重点对象为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等。整治重点品类为,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时令果蔬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牛肉);“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情形。
截至目前,全市已出动执法人员8109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主体1540个,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0218个,检查各类市场338个,收缴假冒伪劣食品5309公斤,取缔无证生产主体12个,取缔无证经营主体203个,捣毁制假售窝点3个,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69件,查处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