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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被列为全国农村集体 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
2018-07-14 10:26:18 来源: 金华日报 王卫英 王静

  日前,记者获悉,浦江被农业农村部列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该县目前已全面完成417个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全部换发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证明书,共核定农村集体资产15.1亿元,社员股东34万余人,发放股权证书13万多本。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该县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盘活用好农村集体各类资源性和经营性资产,使广大农民共同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维护农民财产权益,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我们将全面开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在摸清集体家底的基础上,将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同步建设农村集体股权信息化平台。”浦江县农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后,浦江县将全面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重点在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深化农村“三权分置”改革、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规范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等5个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细化推进,力争在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标签: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集体资产;股份经济;改革
编辑: 马轶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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