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磐安县禁止硫磺熏蒸中药材联合巡查组到冷水镇箬杭村进行巡查,捣毁硫磺熏蒸中药材点2个,没收硫磺5公斤,并对硫磺熏蒸农户进行宣传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严禁药农使用硫磺熏蒸中药材,禁止含硫超标的中药材进入交易市场,并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磐安县对硫磺熏蒸中药材的禁止工作一直高度重视。从2012年开始,该县已连续7年开展以浙贝母为重点的禁止使用硫磺熏蒸中药材专项整治工作。今年,磐安县委、县政府制定了新一轮的禁止硫磺熏蒸中药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定于4月27日—6月8日期间开展禁止硫磺熏蒸中药材联合巡查,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关于严禁使用硫磺熏蒸中药材的通告》,对巡查中发现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严厉打击。
经过近几年的专项整治,磐安县硫磺熏蒸中药材的现象逐年减少,已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