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太湖旅游度假区一建筑企业由于工程价格纠纷,未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涉及金额200多万元。“接到举报后,我们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制定具体支付方案,指导帮助企业整改,并将工资发放情况向全体人员公示。”度假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周健告诉记者,目前,该企业农民工拖欠工资已全部支付到位。
今年以来,湖州市以推动“无欠薪”县区创建为抓手,突出建设工程领域治欠重点,打响处置欠薪、保障支付攻坚战。截至上月,全市处置各类工资类案件1199件,涉及人数3500余人、金额2800余万元,欠薪案件、人数、金额同比分别下降61%、 81%和88%。特别是建设工程领域未发生500万元以上欠薪案件。此外,长兴、安吉通过首批“浙江无欠薪”行动试点验收。
在推进治欠保支工作过程中,湖州市突出平安建设“一把手工程”,将“无欠薪”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推广“无欠薪”创建“1+4+6”工作体系,累计排摸上万家企业,实现无欠薪工作体系全覆盖。此外,还依托乡镇(街道)基层“四个平台”建设,对重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情况实施动态管控,已检查企业2.08万家,涉及30.12万人,补发工资1452.7万元。
结合“问难帮困稳增长”专项行动,湖州市特别聚焦建设工程领域防欠治欠工作,明确市本级具有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三年内无欠薪行为,并公开作出不欠薪承诺的建筑施工企业试行专用总账户,减少企业办事流程;与相关商业银行签订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服务公约,跨行支付工资免收手续费;推行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按照“依法查处一批、包干管控一批、打击惩戒一批”原则,湖州市对存在拖欠工资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生产规模较大、职工人数较多、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但因资金周转困难的欠薪企业实行定向处置管控;对拒不改正企业坚决予以行政处罚。 1至10月,全市欠薪案件立案44件,涉及金额800余万元,行政处罚21件。与此同时,湖州市还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恶意欠薪、欠薪逃匿企业追究刑事责任并列入欠薪“黑名单”,严厉打击欠薪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