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辆空车开进社区,装满各类占用社区公共区域的杂物后再开出,为社区内清理出一片又一片公共空地……近段时间,这样的整治行动,在吴兴区湖东街道下辖的多个村、社区都开展得如火如荼。“《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里倡导,要保持社区有序、整洁、美观,我们开展整治的目的也是如此。这次能顺利清理这些占用公共区域的杂物,真的非常感谢社区居民的支持。”徐小龙是湖东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同时也是该街道富田家园社区的联村(社区)组长, 10月1日《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后,他一边宣传《条例》内容,一边对社区内一些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规范。“原本以为由于以往思想观念和生活习惯的原因,安置社区居民对《条例》的理解和接受程度会相对困难一些,但在整治规范过程中,大家都非常配合,还有些居民主动清理了自家门口公用地的杂物,这让我们非常感动。”徐小龙说。
据了解,湖东街道下辖管理11个社区和8个行政村,其中安置社区有3个,如何改变当地居民的思想观念,提高文明知晓率,是该街道开展《条例》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迅速有效地贯彻落实《条例》内容,湖东街道于9月底就召集辖区内全体村(社区)书记、主任学习了《条例》,10月中旬又联合辖区内共建单位,围绕文明主题开展了义诊、文艺演出和知识竞答活动。各村(社区)也通过社区党建广场、宣传橱窗、短信等平台传播《条例》内容,提高了居民对应鼓励的文明行为、应禁止的不文明行为的知晓率。在积极宣传的同时,该街道还开展了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文明行为,巩固了文明成果。
“当文明行为成为习惯后,受益的最终是老百姓自己。所以守护文明除了靠体制机制形式来巩固外,也要靠居民自觉。 ”湖东街道宣传委员应琦告诉记者,通过前一阶段以点带面的宣传和整治活动,辖区内居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转变,对于《条例》的理解和支持率也越来越高。接下来,他们将继续把《条例》宣传融入进各种活动,同时将文明评价结果落实到各村(社区)的考核中去,引导辖区居民在守护文明过程中做到从观念转变到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