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当前湖州市正在强势推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等各类低效用地的“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确保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大幅提高,实现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在全省排名明显提升。
截至目前,湖州全市累计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7939亩、累计处置供而未用土地5311亩。为加大后“三未”土地的处置,今年湖州市专门出台了《关于印发湖州市工业项目、休闲旅游项目“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和处置办法的通知》,进行重点整治。
据了解,去年底开始,湖州市全面启动“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专项行动将把处置措施办法落实到每一个地块、每一个项目、每一个业主。具体是,对批而未供土地,区别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依法补办手续、实行全面核销、置换到规划内等方法进行处置,确保精准高效用好,切实使批而未供土地总量得到下降;对供而未用土地,已构成闲置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坚决处置到位;对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等项目,通过追加投资、协商收回、协议置换、收购储备等方式处置到位,鼓励企业搬迁腾地。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工业用地是重中之重。今年以来,湖州市发现用而未尽项目141个,面积8198亩,已处置1382亩;发现建而未投项目102个,面积5262亩,已处置1146亩;发现投而未达标项目217个,面积6394亩,已处置1797亩。湖州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去对经核实的“三未”土地项目由各县区或监管人下达《工业项目“三未”低效利用土地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采取各种倒逼措施,促使企业加快投产或退地。
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湖州市将借此次处置行动的东风,进一步完善格式化土地出让合同,明确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严把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防范低效用地产生。同时,严格执行项目开竣工时限,强化出让合同全过程监管,实施国有建设用地开竣工保证金制度。
与此同时,对于整治后的土地将进行更加精细化管理,全面推开“标准地”。截至目前,湖州全市已累计做好“标准地” 24宗1729亩,其中已出让“标准地” 13宗1188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