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9时,浙江圣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从安吉县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手中拿到了一张环境保护税完税证。据了解,这是浙江首张环境保护税完税证,标志着环境保护税在我省顺利实施。
从今年1月1日起,我国首个绿色税制主体税种——环境保护税正式施行,取代了施行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环保税按季申报缴纳,4月1日至18日是首个征收期。
据浙江圣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介绍,该公司主要生产以竹叶黄酮为原料的保健品、植物饮料和生活日用品,当天缴纳了针对一季度排污征收的环境保护税税款304.94 元。
据了解,由于“费”的刚性不足,约束能力不理想,不能有效解决污染物排放,而环保税遵循“谁污染谁付费”原则,相较排污费征收更严格规范,更能有效控制环境污染问题。
环保税主要征收范围为:大气与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种。“不是所有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都要申报缴纳环保税。”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环保税是由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稳转移,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保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环保税。
安吉是“两山”理念的诞生地,“美丽乡村”建设成果闻名全国,不少企业的发展壮大都得益于绿水青山给予的财富。
“安吉的企业对于环保税的认同和支持程度非常高。”安吉县地税局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去年9月起会同该县财政局、环保局前期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实现了部门协作机制、征管配套制度、征管系统建设、纳税人污染源信息采集、宣传培训辅导的“五个到位”。
目前,为充分保障首个征期纳税申报工作平稳有序,税务部门在办税服务厅增设了环保税申报专窗,确保有序受理纳税人的申报。此外,纳税人也可以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环保税申报业务,充分享受“互联网+税务”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