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4幢22楼业主的家。
多部门联合督查小区物业公司电费台账。
浙江在线3月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施雯)“我们小区都是50多平方米复式酒店式公寓户型,我一个人住,周一到周六全天在外工作,只有周日在家。常年用电的就一台热水器、一台冰箱,冬天睡觉前我会关掉空调,每月电费还是要300多元。”日前,记者接到家住余杭的张女士的来电。她认为在自己住的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欣北钱江国际广场小区,“新南北”物业公司向业主、租客收缴电费存在问题。
和张女士一样,小区大部分业主都在抱怨物业公司收的电费太贵。去年,几位业主开始拒缴电费,众人纷纷响应。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钱报帮帮团记者多次走访小区、社区、街道、供电公司、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花了近两周时间,并牵线协调多个部门,着手解决这个矛盾。
【走访】
物业公司赚电费差价
业主感觉电表走得飞快
走访中,记者发现,该小区的电费纠纷集中在4幢、5幢商住两用酒店式公寓楼内,其中4幢共337户,5幢共498户。由于出租房人员流动相对频繁,两幢楼实际住户在200~300户之间。
不少业主反映,去年,物业公司按0.946元/度收电费时,他们就去供电公司咨询过。因为自去年9月1日起,商用电价已调整为0.7396元/度,也就是说,物业公司一直以来都在电费上赚差价。
小区所属的是余杭东湖街道红色青年社区。春节前,社区曾对这起电费纠纷做过调研,发现4幢、5幢除空关房外,月度电费最低的190多元,最高的达1000元,300~500元/月的人家数量较多。
还有不少业主有这样的质疑:“商业小区电力设备是开发商留下的,不像住宅小区那样是供电公司统一安装的一户一表。我们去查过自家电表,感觉这表不对劲,转得飞快。”
据国家相关规定,商住两用性质的建筑采用“专变”供电。所谓“专变”是指专用变压器供电模式,房屋售出后,专用变压器作为小区内部公用设施,由业主委托物业公司等中介机构管理与维护,并代收电费。
该小区的4幢、5幢各有一台专用变压器供电。由于近半年来很多业主拒缴电费,物业公司目前只能自行垫资缴费。
记者先后走访了国家电网杭州市余杭区供电公司和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电公司工作人员随记者去小区查看:小区的商业楼各有一台专用变压器,地下室还有一台物业专用变压器。也就是说电梯、楼道照明、压力供水等产生的能耗电费,理应单独计费,不应在各家用户月度抄表收费之列。
物业公司方面表示,4幢、5幢能耗费是0.5元/月·平方米,是单独核算和物业费一起收缴的。另外,从今年1月起,小区电费已经下调为0.862元/度,但1~2月的电费还没收。
现场勘查中,10多位小区业主闻讯赶来。4幢22楼的业主沈先生打开家门,邀请一行人员看看他家中用电情况。沈先生说,家中常住2口人,平时上班白天没有人,物业收的每月电费要500元,他觉得真的有点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