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0日从浙江省医疗保障局获悉,2019年浙江省11个设区市,将全部纳入上海异地就医门诊医保直接结算范围。
浙江省医保中心副主任邵伟彪介绍,此举是为促进长三角地区人才有序流动,方便各地群众享受同等、高质量医疗服务,并为全国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
据了解,2018年浙江省在全国跨省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基础上,启动长三角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确定浙江省省本级、宁波全市统筹区、嘉兴市市本级及嘉兴市嘉善县为跨省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统筹区。
其中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等11家为首批试点医疗机构,并于去年9月实现了试点地区与上海市双向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截至2018年12月底,浙江省作为参保地赴上海异地就医门诊结算6144人次,总费用167.93万元;浙江省作为就医地,上海赴浙成功结算482人次,总费用8.06万元。
2019年浙江将在先行试点基础上,按照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协议框架,将11个设区市全部纳入上海异地就医门诊医保直接结算范围;并会商上海市医疗保障部门,扩增上海定点医院范围,进一步方便浙江省参保人员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