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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发布第三季度投诉情况 老年消费成投诉热点
2018-10-18 09:24:28 来源: 每日商报 通讯员 任倩影 记者 汪晓筠

  提醒:保健品不是“灵丹妙药” 警惕集资型养老的“美丽谎言”

  5月,消费者张女士到常州溧阳某老年福利中心参观。“由于我视力不是很好,没法阅读合同,但是营销人员明知如此,还依旧用那种洗脑式的营销手段让我签订合同,最后我还缴纳16000元。”张女士说,当她回到家之后,医生告知身体状况不适宜长途奔波入住外地福利院,于是她就要求退款。

  江苏省消保委接诉后,与该中心联系,其负责人虽同意退款,但要收取50%的违约金。消保委认为,消费者是90多岁的老年人,销售人员通过半强制等方式进行销售,违背消费者真实意愿,经营者应当履行解除合同义务。经调解,该中心最终退款13000元。

  最近,中消协发布了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其中,老年消费所占比例越来越大,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也日益突出。养老服务、老年养生保健等针对老年消费者的特有服务开始成为新的投诉热点。

  保健产品投诉依然高发

  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今年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98775件,解决143118件,投诉解决率7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399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691件,加倍赔偿金额123万元。今年第三季度,各级消协组织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20余万人次。

  其中,养老服务成为新的投诉热点。老年人注重保健,这也就有了不法商家为了牟取暴利,打着“医疗保健”的幌子,对产品加以“功能化”特殊包装,使之“具备”保健甚至治疗某些疾病的功能,让不明就里的老年消费者竞相追捧。

  今年9月4日,88岁的消费者周先生投诉:“我在厦门宝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款名为‘一剑汤’的保健品,数量是6盒,每盒价格3500元,共计21000元。而这是因为商家让我参加了一场保健品宣传讲座。在活动现场,商家给我检查身体,并告知我有很多健康问题。在商家的极力推荐下,我预定了一个疗程的保健品,共6盒,先带回了3盒,付款5500元,服用了2盒后,发现该保健品没有商家宣传的效果,与商家协商退还暂未服用的1盒保健品,不再购买剩余的3盒保健品,遭到拒绝。”

  厦门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周先生的投诉后,立即与周老先生一同来到厦门宝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经调解,商家答应给予以下处理:剩余未服用的1盒保健品“一剑汤”退回商家,剩下的3盒不再购买。周先生对该方案表示满意。

  中消协提醒:

  不要相信保健品是“灵丹妙药”

  警惕集资型养老“美丽谎言”

  对于近年来多发的老年问题投诉,中消协提醒:选择养老机构要多方面考察,尤其警惕集资型养老“美丽谎言”。目前养老机构应当具有民政部门认证的“养老机构资质”和企业注册登记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消防和食药监管部门的相关认证;当养老机构内设立有医疗机构时,应当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要警惕打着提供养老服务的幌子,以收取会员费、“保证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等模式;以投资养老公寓或投资其他相关养老项目为名,承诺给予高额回报,或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的“加盟投资”。

  其次,医疗保健需求要找正规医院医师,不要相信保健品是“灵丹妙药”。近年来,不法分子往往以“干爹干妈”相称,用“免费赠礼”作饵、“健康专场”洗脑、“专家义诊”推销、“亲情营销”维系四大套路。对普通商品进行功能化宣传,对添加了所谓功能材料的商品进行疗效化声称,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类似“灵丹妙药”的保健品往往价格畸高,建议消费者不要轻信,谨慎选购。老年消费者不要盲目购买保健品,要通过正规药房、药店购买健康产品。同时,多与家人沟通交流,不要轻信电视广播广告、健康讲座等“假保健、真销售”的信息。

  最后,老年消费者要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承受能力选择旅游线路,不要单纯以价格为导向,要多关注旅游产品的品质,选择正规的旅行社,仔细了解旅游行程安排,签订旅游局统一制定的旅游合同,特别注意违约条款。老年消费者在出行前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最好去医院做相应体检,开一些必备药品,随身携带,防患于未然。

标签: 商家;老年消费者;美丽谎言;警惕;养老服务;养老机构;保健产品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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