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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98元 1.2万余名困难群众领“过节费”
2018-02-01 10:11:50 来源: 杭州网 周颖 张露萍

  低保问题,事关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好消息是,记者从区民政局了解到,萧山的低保再次“提标”:自2017年11月起,萧山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819元调整为917元,惠及萧山1.2万余名困难群众。

  春节前,提标补发的低保金将与2017年困难群众价格补贴以及2017年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农户水费补助一并发放到每位困难群众手中。也就是说,节前困难群众还能领到一笔“过节费”,让大家可以过个开心年。

  萧山区低保标准提高

  由每人每月819元升至917元

  2017年下发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11月起,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917元,萧山同步实施。

  萧山区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提标文件是在去年12月底正式下发到萧山的, 2017年11—12月仍按原标准819元发放低保救助金,因此对2017年11—12月份按照每人每月98元补发,共计补发341万余元。

  截至2018年1月,全区共有低保11827户、17392人,按照每人每月917元的低保标准,共需发放低保金(含水电煤补助)1440万元,相关部门将全部按月以社会化方式发放。

  在萧山,低保不是“终身制”,而是实施“能进能退”制。今年,我区将通过浙江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对在册低保对象进行重新认定,同时计划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机构,启动新增低保对象家境调查试点工作,来避免“骗保”“人情保”的发生。

  2017年,萧山首次引入第三方核查低保,通过“走村入户”核查低保救助金的发放和领取情况,查看“一户一档”档案管理情况,以及核查各村、社区的低保金申请和审核程序。经调查,全区有206户共576人因子女毕业、退休人员领取社保、拆迁、房屋出租等各类原因不符合低保条件,我区已经对上述家庭做取消处理,同时对家庭收入、人数有变动的低保对象106户共计265人进行调整,确保了社会救助的公平、公正。

  缓解困难群众生活压力

  春节前还有两笔补助可拿

  除了低保提标补发的这一部分款项,春节前萧山区2017年困难群众价格补贴也将全部发放到位。

  为缓解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压力,确保他们的生活不受价格上涨影响,萧山区2017年共向全区210393人次的困难群众(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社会散居孤儿、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三老”人员和持《萧山区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萧山区特困家庭援助证》对象成员)共计发放困难群众价格补贴2062.3万元。

  此外,为改善全区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农户用水基本生活条件,区民政局联合萧山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对全区2017年低保对象和非低保家庭的低收入农户用水进行补助共约71.3万元。

  据介绍,该款专款专用,并以社会化形式发放,补助标准为每户50元/年,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发放,共惠及我区14257户困难家庭。

标签: 困难群众;低保标准;低保;萧山;低保对象
编辑: 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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