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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德清出台实施办法约谈“一把手”有据可依

2017-12-13 11:14:18 来源: 湖州日报 通讯员 德纪宣 记者陈栋

  日前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一把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约谈“一把手”将有据可依。据悉,这是该县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尤其是对“一把手”监督的一项制度创新。

  据介绍,该《办法》对制定的依据、约谈的界定、约谈主体和对象、约谈工作的组织领导、约谈类型和情形、约谈工作程序、约谈结果运用、约谈纪律等分别进行了明确。其中,重点明确了12种可实施约谈的情形,约谈主体为县纪委书记或副书记,也可提请其他县领导进行约谈,约谈对象为各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据了解,该《办法》所定位的约谈,不同于常规意义上的调研约谈、信访约谈和任职约谈,也不同于普通的单位内部或系统内的诫勉约谈,而是以问题为导向,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采取谈话的方式进行教育提醒,并督促纠正的一种监督措施。约谈不代替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措施,但约谈材料归入个人廉政档案并抄送组织部门备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据悉,自该《办法》印发以来,德清县纪委已就落实作风建设规定不力等问题,约谈有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5名,推动了问题的整改和党委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标签:办法 约谈
编辑: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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